黑龙江煤矿“边监管边出事”困局何解?(二)
责任编辑:hylng 浏览:2431次 时间: 2011-11-03 07:5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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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安全监管缺位也在客观上纵容了矿主的违法生产行为。黑龙江省省长王宪魁在反思七台河勃利县恒太煤矿“8·23”透水事故时说,事故的发生反映出部分地区领导干部对安全生产意识淡薄、麻痹大意、得过且过、重视不够,更加暴露出安全监管责任不到位,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
安全监管缺位也在客观上纵容了矿主的违法生产行为。黑龙江省省长王宪魁在反思七台河勃利县恒太煤矿“8·23”透水事故时说,事故的发生反映出部分地区领导干部对安全生产意识淡薄、麻痹大意、得过且过、重视不够,更加暴露出安全监管责任不到位,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态度不坚决、手段不强硬、措施不得力等问题。 加强社会监督强化责任追究让煤矿事故不再“复制” 部分专家和业内人士认为,黑龙江省近期连续发生煤矿事故教训深刻,当地各级政府今后至少应从以下四方面入手改进工作。 第一,加强社会监督,严打违法生产。黑龙江龙煤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双鸭山分公司副总经理刘建民建议,各级政府应该向全社会公布安全生产举报电话,对违法生产举报信息要及时查证,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及时兑现举报奖金,动员全社会力量来监督违法生产行为,让违法生产无处遁形。 第二,强化责任追究,严防官煤勾结。鸡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安监局局长方东初说,应严查有无玩忽职守、有无贪污腐败、有无官商勾结,特别是严惩国家公职人员渎职、失职行为,令监管者不敢疏忽大意,才能有效遏制矿难事故频发。 第三,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加强安全资金投入。黑龙江省煤矿安全监察局相关领导表示,由于煤矿开采安全性差、劳动强度大,高素质人才不愿到煤矿就业,这也是煤矿事故多发的原因之一。建议各级政府在加大对矿工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的同时,加大对国有煤矿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加强对私人煤矿安全资金投入情况的监管。 第四,事件一旦发生,政府应迅速公布真相,防止各种猜疑蔓延。一些专家指出,近期黑龙江省发生的煤矿事故,反映了一些基层领导干部在应对媒体、配合媒体方面还有不足,把舆情当“敌情”是不妥的。各级党委政府应配合媒体,特别是在突发事件发生以后,要迅速公布真相、还原真相,避免猜疑,积极引导舆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