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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3.3 本次招标出让区块探矿权有效期为3年,从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开始之日起算。 4.本次出让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初审+详细后审方式,资格初审对投标人注册资金、勘查单位石油天然气或气体矿产勘查资质进行审查,资格后审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
3.3 本次招标出让区块探矿权有效期为3年,从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开始之日起算。 4.本次出让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初审+详细后审方式,资格初审对投标人注册资金、勘查单位石油天然气或气体矿产勘查资质进行审查,资格后审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具有投标资格。投标人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内资企业或中方控股的中外合资企业,注册资本金应在人民币叁亿元(30000万元)以上,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投标人应具有石油天然气或气体矿产勘查资质,或已与具有石油天然气或气体矿产勘查资质的企事业单位建立合作关系。 (3)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不得以联合体投标。 5.每个勘查单位的石油天然气或气体矿产勘查资质仅可用于1个投标人。 6.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投标同一区块。 7.中标企业在转入页岩气开采阶段时应在区块所在省(区、市)注册公司。 8.投标人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投标人一般情况表(盖公章,格式见附表)、与具有石油天然气或气体矿产勘查资质的勘查单位的合作协议(原件,若投标人具有资质则不需要)、勘查单位石油天然气或气体矿产勘查资质证书复印件(盖勘查单位公章)及投标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国土资源部油气资源战略研究中心三楼第一会议室(北京市西城区羊肉胡同17号)领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领取时间为2012年9月10日-2012年9月14日,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4:00-16:30时。 9.本次招标不收费。 10.每一勘查区块编制一套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每个区块应提交人民币贰佰万元(20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11.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为北京裕龙国际酒店(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40号),提交时间为:2012年10月25日上午8:00-9:30(如果时间、地点有变更,另行通知;投标文件提交人员不超过3人)。 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2.开标会将于2012年10月25日上午9:30(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北京裕龙国际酒店公开进行(如果时间、地点有变更,另行通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各投标人参加开标会人员不超过3人)。 招标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联系人:李玉喜 姜文利 袁际华 联系电话:010-66558861,010-66558864,010-66558373 传 真:010-66558867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羊肉胡同17号 邮政编码:100034 监督电话:010-665584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