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民企电力直接交易 大用户直购电难改电力格局(二)
责任编辑:zoko    浏览:2215次    时间: 2014-05-04 12: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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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国电山东电力公司总经理助理付明时介绍,参与试点的发电企业,可以因此获得额外的发电指标,获得更多收益,有利于调动发电企业的积极性。“对于用电企业来说,最直接的好处就是购电成本降低,按照我们与胜利电厂签订的合同,每千瓦时电价下降了一分多,全年交易电量1.4亿千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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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山东电力公司总经理助理付明时介绍,参与试点的发电企业,可以因此获得额外的发电指标,获得更多收益,有利于调动发电企业的积极性。

“对于用电企业来说,最直接的好处就是购电成本降低,按照我们与胜利电厂签订的合同,每千瓦时电价下降了一分多,全年交易电量1.4亿千瓦时,这样算起来每年可节省一笔不小的成本开支。”东营一家化工企业负责人表示,他们因为“零极距工艺”新技术获得电力直接交易试点资格,得到了实惠。

“高新技术企业参与大用户直购电,有利于能源资源向优势行业配置,化解社会对高耗能企业借机抬头的担忧。”山东大学电气工程学院教授张利介绍。我省试点方案要求试点电力用户企业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符合国家和省环保政策,能耗指标先进等。

据了解,目前,我省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之间签订的合同已经报相关部门等待批准实施。从已经签订的电力直接交易合同来看,合同电价较此前下降一分多,与其他试点省份持平。

“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在发电方和用电方引入竞争机制,形成多买家多卖家的局面,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对整个电力行业的活跃程度有很大好处。”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此前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从我省试点方案看,直接交易的电量每年只有100亿千瓦时,仅占全省用电量的2%,相对于庞大的市场需求,不足以触动电网利益,也难以改变电力市场现有的供需格局。”张利认为。

业内人士分析,电力直接交易之所以难以大规模推进,主要有两个制约因素。一是独立输配电价尚未形成,交易试点输配电价难以获批;二是国家部门之间对大用户电力直接交易意见不统一,有的将其与节能减排政策对立起来。同时,现有的电价核算方式不透明,尤其是在输配电费、线路损耗费等方面,电量直接交易还需要诸多配套措施跟进。

林伯强还表示,由于我国电力交易价格等都是由国家发改委控制,因此并没有形成完全意义上的电力交易市场,电力直接交易也受到很大限制,如果直购电规模能够扩大,将进一步推动电力市场化。“随着市场化交易的发展成熟,可逐步减少政府计划分配电量,扩大市场竞争电量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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