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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10月26日凌晨01时13分许,一辆装载有30吨油罐车临时停靠在新疆库车县314国道由库车开往库尔勒方向847公里处临时停车服务区时,驾驶室和罐体的连接处突然起火,好在火势并不大,消防官兵及时赶到现场将火势扑灭。油罐车罐体并未发生危险。 由于离事故现场较远,在赶往..
10月26日凌晨01时13分许,一辆装载有30吨油罐车临时停靠在新疆库车县314国道由库车开往库尔勒方向847公里处临时停车服务区时,驾驶室和罐体的连接处突然起火,好在火势并不大,消防官兵及时赶到现场将火势扑灭。油罐车罐体并未发生危险。 由于离事故现场较远,在赶往事故沿途中,消防指挥人员与报警人及辖区派出所取得联系,通知派出所人员将着火油罐车周围100米范围内车辆进行快速疏散,并对314国道847公里处临时停车服务区道路两端进行交通管制。 消防官兵到达现场后,发现该油罐车为一辆车牌号为新M-31410满载30吨的大型油罐车,车辆驾驶室和前面四个轮胎已被大火吞噬,火焰高达五六米,四周冒着浓浓的黑烟,所幸车上无人员被困。 考虑到现场油罐车火势猛烈,且车上装有30吨的汽油,一旦火势蔓延,后果将不堪设想,指挥员立即作出判断,将救援力量分为三组:第一组设置警戒线;第二组迅速出动一支直流水枪从上风方向出水压制火势,控制火势向其它方向蔓延;第三组出动一支泡沫水枪利用泡沫对着火点进行扑救。 在现场民警的协助下,经过消防官兵奋力扑救,油罐车驾驶室大火由03时12分被成功扑灭。在确认无爆炸及再次起火情况下,消防官兵将现场移交给公安部门处理。 目前,发生此次油罐车起火的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