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珠山:检察官建议消除液化气瓶安全隐患
责任编辑:zoko    浏览:992次    时间: 2014-06-10 10:3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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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们已经完成了全市液化气系统的整顿,禁止在液化气中掺入二甲醚,同时,各液化气公司对客户家中的液化气钢瓶进行了安全检测,消除了安全隐患。”近日,江西省景德镇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给该市珠山区检察院检察官打来了反馈电话。  今年3月,景德镇市某液化气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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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已经完成了全市液化气系统的整顿,禁止在液化气中掺入二甲醚,同时,各液化气公司对客户家中的液化气钢瓶进行了安全检测,消除了安全隐患。”近日,江西省景德镇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给该市珠山区检察院检察官打来了反馈电话。
  今年3月,景德镇市某液化气公司采购负责人陈某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移送至珠山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在阅卷时发现,液化气的市场价格在6000元/吨左右,二甲醚的市场价格在3000元/吨左右,陈某大量采购二甲醚,掺入液化石油气中,从中赚取差价。
  二甲醚是一种新型环保燃料,多用于工业用气,掺入石油液化气中安全吗?通过查阅资料,咨询相关技术部门人员,该院检察官了解到,二甲醚如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与液化石油气混合会产生有毒气体,人体过度吸入会头晕、恶心、胸闷,而且二甲醚对橡胶密封圈和钢瓶有腐蚀作用,会给使用瓶装液化气的群众造成很大的安全隐患。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气瓶充装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液化气中不得掺入二甲醚。
  该院立即向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质量监督局和涉案液化气公司发出检察建议,告知该公司液化气中掺入二甲醚的事件,建议市安监局和质监局立即展开调查,并进行长期监督,液化气公司要抓紧时间排查,消除安全隐患。
  景德镇市质监局和安监局采纳了检察建议,联合转发紧急通知,对液化气中掺入二甲醚事件开展专项调查和整治,在全系统通报违规操作的液化气公司,并对全市液化气销售公司进行普查。
  经过一个多月的整顿,目前该市10余家液化气销售公司已全面肃清了液化气中掺二甲醚的现象,并联合制定了《瓶装液化气管理办法》,强化公司和员工责任,采取液化气口封套等办法,加强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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