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山西省政府召开电视电话会,安排部署全省涉煤收费清理规范工作。这标志着山西省以清理规范涉煤收费为突破口的清费立税、深化煤炭管理体制改革等工作步入快车道。 初步测算,通过今年1月1日和7月1日两个时间节点对5项收费项目的清理规范,今年山西省最少可减轻 煤炭企业 负担60.87亿元,吨煤减负6.5元;2015年再取消两项收费后,可再减轻煤炭企业负担74.64亿元,吨煤再减负7.8元。 据悉,两轮改革全部到位后,吨煤减负可达14.3元,每年至少可减轻企业负担135.51亿元。这些测算仅是考虑直接降低、取缔、取消的项目,如考虑到其他规范的项目,减负幅度还会更大一些。 政府逆势而为,积极推进煤炭管理体制改革 煤炭是山西省的支柱产业,没有煤炭的可持续发展也就没有山西省经济的转型跨越发展。 今年以来,伴随着经济下行,山西省煤炭行业遇到了近年来最严峻的形势,市场需求不旺、价格下跌、竞争加剧,企业效益下滑、库存高企、应收账款增加,资金压力增大,煤炭对税收、财政的贡献率明显下降,煤炭工业发展进入新世纪以来最艰难的时期。 造成当前煤炭产业困难的因素有很多,最主要的原因是供求关系发生了变化:市场对能源的需求增速放缓,国内煤炭市场总体供大于求。但更深层次的原因是,煤炭行业发展方式仍然粗放、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强,特别是煤炭管理体制机制不适应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因此,无论从当前稳增长、惠民生来看,还是从长远的调结构、转方式来看;无论从山西省自身发展的需要来说,还是从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服从国家总体战略的需要来说,深化煤炭管理体制改革、促进煤炭工业创新发展都是根本出路、不二选择。 为此,省政府成立了由省长李小鹏为组长的省煤炭工业深化改革稳定运行领导小组,大力推进煤炭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多次召开政府常务会、专题会和省长碰头会,深入研究煤炭管理体制改革,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总体思路:以清费立税为突破口、以改革公路煤炭运销体制为关键点,深化煤炭管理体制改革;以煤炭安全清洁高效低碳利用为目标,推进煤炭科技创新。 6月17日,省政府第49次常务会研究通过《涉煤收费清理规范工作方案》,决定取消专门面向煤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性收费,取缔一切涉煤不合理收费,降低部分涉煤收费和基金的征收标准,严格按政策规范执行保留的涉煤收费项目,最大限度地减轻煤炭企业负担,促进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6月19日,省政府向全省各市县、部门、单位、企业下发了该工作方案。 清理规范涉煤收费,使煤炭行业轻税薄赋、煤炭工业健康发展 根据省政府 《涉煤收费清理规范工作方案》,当前山西省涉煤收费范围主要有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经营服务性收费和其他收费五项。 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15项中央批准的收费项目和1项省级批准的煤炭稽查管理费;政府性基金包括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价格调节基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森林植被恢复费6项国定项目;经营服务性收费包括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收取的煤炭交易服务费和省煤炭厅为其11个事业单位向五大煤矿集团收取的服务费2项省定项目;此外,还有包括晋能集团所属市、县煤运公司向企业收取的经销差价和服务费,市、县政府收费,行业协会、省直主管部门及铁路运输等单位收费在内的3个项目。 按照提高认识、坚定决心、积极稳妥、分步实施的原则,山西省为清理规范涉煤收费排出了时间表、任务书、路线图。 根据时间安排,今年1月1日起,山西省已取缔了两项乱收费。一是取缔了市、县政府除中央和省定项目以外的一切违规收费,主要包括以煤补农、以工补农、城市公用事业应急保障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调产基金、生态环境补偿费、修路、绿化资金等违规收费和各项摊派费用;二是取缔了行业协会、省直部门及铁路运输等单位超标准、超范围的乱收费,包括对一些与煤炭相关的协会存在的强制收取会费现象,对一些市、县按 煤炭产量 收取会费,对个别省直部门存在的以强买强卖方式安排各类培训、装备、服务等变相收取费用牟利的行为,对一些铁路三产企业存在的超标准收取服务费的现象,一律取缔。同日起,还降低了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煤种征收标准,决定对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各煤种征收标准降低3元/吨。 今年7月1日起,山西省将取消煤炭稽查管理费。同时,山西省还将降低煤炭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征收标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征收标准按照维持成本原则核定,随着检验手段的现代化,检验成本已经下降,因此,征收标准也应予以相应降低。 2015年1月1日起,山西省将取消省煤炭厅为其11个事业单位向五大煤矿集团收取的服务费,2014年收取标准先行压缩20%;同时,还将改革公路煤炭运销体制,相关企业不得借统一经销向煤炭企业收取差价、服务等费用。 通过清理规范,2014年山西省至少可减轻煤炭企业负担60.87亿元,吨煤减负6.5元;2015年可再减轻煤炭企业负担74.64亿元,吨煤再减负7.8元。两步改革全部到位后,吨煤减负量至少可达14.3元,每年至少可减轻企业负担135.51亿元。 加大督查力度,建立长效机制 此外,对在涉煤收费前期清理规范工作中发现的有些执收部门收取相关费用时存在的政策落实不到位、超范围和超标准征收、擅自改变征收方式变相加重企业负担等问题,《方案》明确提出应对照政策规定,规范执行、执行到位。《方案》要求要落实好矿产资源勘查登记费和采矿登记收费免征政策、煤炭企业草原植被恢复费停征政策、矿产资源补偿费减免政策,规范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征收范围,严格按排放污染物种类和当量计征排污费,明确土地复垦费征收方式、修订相关政策,规范环境检测服务收费征收行为及保留的其他收费(政府性基金)。 省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武小惠认为,取消、取缔、降低、规范等清理规范涉煤收费项目的措施,是政府深化煤炭管理体制改革、简政放权、规范市场秩序的重要举措,将有力地推进 煤炭资源 税的改革,使煤炭行业轻税薄赋,进而促进煤炭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记者了解到,为确保如期优质完成各项清费任务,7月7日,省政府将派出由省委组织部、省政府办公厅、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煤炭厅等部门组成的6个督查组深入市、县和省直有关部门单位,督查工作进展情况。并将此项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实行一票否优。对违规违纪甚至徇私枉法,不作为、乱作为,影响清费工作,影响安全生产,影响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处分、严惩不贷。同时,省政府还将建立长效机制。针对相关政策落实不到位、超范围和超标准征收等问题,将进一步完善制度、健全机制,确保取消取缔的项目不反弹、降低标准的项目能落实、规范保留的项目严格按政策执行,坚决杜绝超标准、超范围征收和擅自改变征收方式,变相加重企业负担。 部分参加电视电话会议的厅局负责人表示,清理规范涉煤收费,符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符合山西省转型综改要求,符合广大企业和群众的期望。他们将认真做好涉煤收费清理规范工作,坚决打开深化煤炭管理体制改革的突破口,以促进山西省煤炭工业实现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