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开展煤矿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
责任编辑:zoko    浏览:891次    时间: 2015-06-30 09:23:50      

免职声明:本网站为公益性网站,部分信息来自网络,如果涉及贵网站的知识产权,请及时反馈,我们承诺第一时间删除!

This website is a public welfare website, part of the information from the Internet, if it involves the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of your website, please timely feedback, we promise to delete the first time.

电话Tel: 19550540085: QQ号: 929496072 or 邮箱Email: Lng@vip.qq.com

摘要:湖北煤矿安全监察局消息,为巩固湖北省煤矿隐患集中排查治理行动的成果,有效遏制5月份以来省内部分地区煤矿事故多发的局面,确保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湖北省从7月1日起在全省开展煤矿隐患集中治理“百日攻坚”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以规范..

分享到:

湖北煤矿安全监察局消息,为巩固湖北省煤矿隐患集中排查治理行动的成果,有效遏制5月份以来省内部分地区煤矿多发的局面,确保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湖北省从7月1日起在全省开展煤矿隐患集中治理“百日攻坚”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以规范煤矿安全生产行为和强化煤矿灾害治理为重点,集中开展四个方面的专项整治。
  
  一是深化煤矿“打非治违”。以规范安全生产行为为目标,坚决打击煤矿建设项目违规生产、生产和建设矿井图实不符、停工停产矿井私自恢复生产和建设、停产整顿和关闭煤矿擅自组织生产等四种行为。
  
  二是开展煤矿瓦斯专项治理。彻底整治瓦斯超限作业、不执行瓦斯检查制度、盲巷和临时停工地点不落实安全措施以及安全监控系统带病运行等四种行为;要彻底整治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三是开展煤矿水害专项治理。要求县级政府加快开展区域性水害普查治理,彻底整治探放水措施不落实和应急处置不当的行为。
  
  四是开展煤矿顶板专项治理。彻底整治大面积空顶作业和巷道维修安全技术措施不落实的行为。
  
  湖北煤监局在6月24日曾发布《关于实施产煤市(州)、县(市、区)政府领导入井督导检查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的通知》,要求从6月起,湖北省各产煤市(州)、县(市、区)政府领导必须定期到辖区内煤矿入井督导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打印繁体】【投稿】 【收藏】 【推荐】 【举报】 【评论】 【关闭】【返回顶部
今日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