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职声明:本网站为公益性网站,部分信息来自网络,如果涉及贵网站的知识产权,请及时反馈,我们承诺第一时间删除!
This website is a public welfare website, part of the information from the Internet, if it involves the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of your website, please timely feedback, we promise to delete the first time.
电话Tel: 19550540085: QQ号: 929496072 or 邮箱Email: Lng@vip.qq.com
摘要:因存在超标排放、私设暗管排放水污染物等环境违法问题,兖矿新疆煤化工有限公司上半年被乌市环保部门处罚161.69万元。据悉,这是今年新环保法实施以来,乌市处罚金额最高的一家环境违法企业。昨天,记者从乌市环境监察支队公示的上半年行政处罚案件中了解到,上半年..
因存在超标排放、私设暗管排放水污染物等环境违法问题,兖矿新疆煤化工有限公司上半年被乌市环保部门处罚161.69万元。 据悉,这是今年新环保法实施以来,乌市处罚金额最高的一家环境违法企业。 昨天,记者从乌市环境监察支队公示的上半年行政处罚案件中了解到,上半年,乌市环境违法案件共计34起,处罚金额达370.87万元。 其中,位于乌市甘泉堡工业园的兖矿新疆煤化工有限公司,在环保部门一次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该企业存在环保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就已投入生产;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系统;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等环境违法问题。乌市环保局按照新环保法的相关规定,对企业进行122.54万元的处罚。 然而,此后在乌市环保局再次对这家企业执法检查时,发现仍然存在超标排放、私设暗管排放水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遂再次对企业进行了39.15万元的处罚。 据乌市环保局相关人员介绍,此前,按照旧环保法规定,环保部门能给予污染企业的处罚金额不高,震慑作用不大。新环保法实施后,强化了法律责任并加大了处罚力度,加入了按日计罚、行政拘留、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新的管理手段。 据了解,目前乌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已依据相关规定,初步确定全市涉及超标排放、非法处置危废、私设暗管偷排等违法行为12起,对证据、程序满足条件的,拟移交司法部门实施按日计罚、行政拘留和刑事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