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挺进澳洲煤层气
责任编辑:cnlng    浏览:890次    时间: 2010-04-27 15:4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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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国石油携手壳牌收购澳大利亚煤层气企业,复制了资源国、市场国和跨国能源公司三结合模式。  经过激烈的谈判,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和荷兰皇家壳牌公司在上调报价14亿元人民币之后,澳大利亚Arrow能源有限公司董事会终于接受了高达35亿澳元(约合人民币239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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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携手壳牌收购澳大利亚煤层气企业,复制了资源国、市场国和跨国能源公司三结合模式。

  经过激烈的谈判,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和荷兰皇家壳牌公司在上调报价14亿元人民币之后,澳大利亚Arrow能源有限公司董事会终于接受了高达35亿澳元(约合人民币239亿元)的收购价格,这将是中国在澳大利亚煤层气行业的最大一笔投资交易,再次将中国能源企业的海外收购推向高潮。

  中国石油副总裁薄启亮表示:“合资公司即将开展的煤层气-液化天然气项目令人振奋,中国石油和壳牌的技术及资金实力将对公司下一阶段的发展起到有力的支持作用。”

  联手并购

  壳牌上游国际业务执行主管Malcolm Brinded表示:“此交易融合了壳牌的全球液化天然气技术、中国石油的作业经验以及双方在不同地区天然气市场的供应渠道。该合资项目将成为壳牌的重要成长型资产,有助于满足澳大利亚及国际市场日益增长的清洁能源需求。我们预计在2012年前对这个大型液化天然气项目作出最终投资决定。”

  海外能源分析师指出,此次中国石油联手壳牌竞购Arrow,有些出乎意料但又在情理之中。中国石油选择联合竞价一方是因为意识到单独收购的困难性,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壳牌持有Arrow国内业务30%的股份;而对于壳牌来说,选择合作伙伴能帮助他们更好地出售液化天然气,也能规避潜在对手的出价。

  中国社科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副研究员刘明认为,不论是对于壳牌,还是对于中国石油,选择联手参与这项收购提议,都不失为明智之举。

  壳牌虽是全球液化天然气领域的领军企业,但在利用非常规天然气生产液化天然气的计划方面,它却落后于英国天然气集团(BG Group)等竞争对手。现在Arrow独立开发天然气出口面临困难,也乐于接受竞购,壳牌已经不得不采取行动,掌握控制权,以确保Arrow的资源为自己的液化天然气项目所用。但是即使壳牌有能力独吞Arrow能源,也难以回避市场开拓风险,必须寻找稳定的出口市场。业内人士认为,壳牌最终选择与中国石油组成联合体参与竞购,应该更多的是看重未来中国煤层气领域的商业机会和市场空间。

  对于中国石油而言,这笔项目动辄数十亿美元的投入,显得有些冒险。刘明表示:“在这种风险较大的煤层气、深海油气开采上,单靠一个公司难以应对风险时,主张企业采取联手并购方式。在对外出售资源中,很多资源国政府并不愿意将所有权交给一个公司,多国公司联合收购,胜算更大些。”

  中国石油咨询中心李国玉教授认为,中国要占领一些成熟地区的资源,必须与外国大公司合作。因为外国公司对当地法律、政治等方面更了解,经验丰富。中国企业选择合伙方式,比较于单枪匹马去收购,成功概率较大。

  “风向标”意义

  中国石油联合荷兰皇家壳牌收购Arrow Energy,是一次大胆的尝试,意味着此前由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保持与外资企业合作开发煤层气的垄断地位宣告终结。

  此前,国内享有煤层气领域对外合作垄断地位的一直是中联煤公司。值得注意的是,中石油曾持有中联煤公司50%股份。但国务院国资委于2008年3月决定对中联煤公司股权进行调整,同意将中国石油所持中联公司50%国有股权协议转让给中煤集团,同时,中联公司部分区块和资产有偿转让给中国石油。在股权调整后,中国石油更可以在煤层气领域放手开拓,而这块业务的增长潜力一直为外界所看好。

  在煤层气业务上刚刚与中煤集团分家不到一年的中国石油,国内尚未见成果,就急着要“走出去”,这个举动也让国内煤层气同行们心态复杂。“是否过早?是否应先将年产量达到上百亿立方米了再‘走出去’?”业内提出此类质疑声。

  国家化工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总工程师、国家洁净煤技术规划领导小组顾问专家方德巍教授认为,不论成败与否,这次“走出去”的经验都具有价值。“这是煤层气开采迈出的关键性一步:与其自己摸索很长时间,不如直接利用国外已有的技术和经验。”

  专家们表示,中国石油首度涉足境外煤层气资源,首度涉足澳大利亚煤层气领域,这桩并购具有“风向标”意义。

  第一个意义在于合作模式。资源国公司、市场国公司和跨国能源公司的结合,已是全球传统油气领域越来越普遍的合作模式。在澳大利亚煤层气市场不乏这样的合作案例。两年前,澳大利亚本土煤层气生产商Santos选择与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合作开发煤层气液化项目,并让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在项目中持股40%,其目的就是要确保至少一份长期供应合同。“今后这种合作模式应用还会增加。”刘明表示。

  第二个意义在于促进国内开采。目前我国拥有丰富的煤层气,2009年国土资源部提供的数据显示,我国煤层气探明储量达1700亿立方米,前景看好。但是目前国内的煤层气开发技术还不是非常先进,煤层气规模开采存在难度。

  方德巍教授表示,这次合作一定程度上可以学习到国际成熟公司的开采方法,对于我国今后开采国内煤层气,能够提供一些有用的经验。

  中国石油煤层气公司总地质师李景明认为,拥有煤层气对外合作专营权的中国石油,今后还可以与美国、加拿大等在煤层气开发技术上领先的跨国公司深入合作,这将进一步加快中国石油在煤层气领域的发展速度。

  挑战重重

  1995年以前,澳大利亚煤层气产业上游市场主要由阿莫科、必和必拓等大公司盘踞。这些大公司试图将常规油气的开采方法复制到煤层气领域,结果很不适用,成本高企,营收也很有限。三年勘探期之后,不少大公司发现商业化无望,陆续撤出。

  目前,澳大利亚几乎所有的煤层气液化项目都处于建厂阶段,没有一家进行真正的大规模商业化。虽然Arrow能源一直保持着“独立之身”,但是要谋求进一步发展,不输给实力雄厚的竞争对手,就必须解决市场和融资难题。

  在此背景下,中国石油企业参与该领域,要想获得预期收益,必须做好足够的心理准备,前方道路不可能铺满鲜花,也许荆棘遍地。

  国家化工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总工程师、国家洁净煤技术规划领导小组顾问专家方德巍教授表示:“一旦收购成功,中国企业还需要联手国际企业,继续深入研究煤层气一系列商业化的课题,包括开采技术、勘探成本、液化煤层气技术等。此外,还要将国外技术借鉴吸收,尽可能应用到国内煤层气的开采。对于中国来说,无疑充满了挑战。”

  此外,由于我国的地质与国外并不相同,因此外方技术和经验并不一定适用于中国煤层气的开采。外国技术进入中国之后的技术改造也有阻力。另外,对一个地方的煤层气进行勘探,其勘探投入是相当大的。有时,企业投资了数亿元人民币,但项目的回报还不会特别明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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