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价改谨慎破冰 专家提议征收暴利税
责任编辑:hylng    浏览:1088次    时间: 2012-01-10 09:4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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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国家发改委2011年12月11日下发通知,决定自当日起在广东省、广西自治区开展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试点。原来以“成本加成”为主的定价方法,将改为按“市场净回值”方法定价。 作为过渡性方案,“市场净回值”定价方案被认为是向市场化改革迈出了重要一步。 “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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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发改委2011年12月11日下发通知,决定自当日起在广东省、广西自治区开展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试点。原来以“成本加成”为主的定价方法,将改为按“市场净回值”方法定价。

    作为过渡性方案,“市场净回值”定价方案被认为是向市场化改革迈出了重要一步。

    “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的最终目标,是放开天然气出厂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政府只对具有自然垄断性质的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进行管理。”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如是阐述改革目标。

市场化价改,对天然气行业发展带来重大利好。中石油中石化油气巨头为占据有利市场地位而提前布局。

    一些专家呼吁,征收天然气暴利税也宜早日提上议事日程。

    “市场净回值”法

    作为重要的能源种类,天然气与成品油一样,价格改革涉及面广、对相关行业和居民生活影响较大。故此,政府部门对气价改革一直态度谨慎。

    2005年以来,中国政府共三次调整国产陆上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

    在三次价改中,天然气定价方案有所微调,但其核心规则并未大动,基本遵循了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05]2756号”文件确定的“成本加成”定价方法,即在考虑天然气生产成本、输送费用后,再加上适当的企业利润,确定出天然气出厂价,作为统一实行的政府指导价。

    “成本加成定价方法,使得价格主要依据成本变化而调整,难以反映市场供需变化对价格高低的影响,价格作为平衡供需的杠杠作用无法发挥。”中石油规划总院油气管道工程规划研究所副所长杨建红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

    《财经国家周刊》了解到,从2009年初起,国家发改委即开始着手推进天然气价改工作。参与改革工作的一位专家透露,当时有6套方案参与论证。是年底,“气荒”蔓延全国,导致改革陷入停滞。

    2010年冬季,在“气荒”与防通胀双重压力之下,改革再度流产。

    2011年冬季,全国各地天然气市场供应平淡无奇,往年频繁响起的“气荒”警报也不见踪影,CPI也连续数月回落,这为推进天然气价改提供了较为难得的有利时机。

    2011年12月26日,国家发改委对外发布了在“两广”地区试点气价改革的消息。

    此次采用的“市场净回值”定价方法主要思路为:选取计价基准点和可替代能源品种,建立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的价格挂钩机制。以计价基准点价格为基础,考虑天然气市场资源主体流向和管输费用,确定各省市自治区的天然气门站价格。

    试点方案明确,选取上海市场(中心市场)作为计价基准点。可替代能源品种选择燃料油和液化石油气LPG),权重分别为60%和40%。可替代能源单位热值价格加权平均后,天然气价格在此基础上乘以0.9的系数得出,此即为计价基准点价格。在此基础上,倒扣管道运输费后回推,即可确定天然气各环节价格。

    杨建红向《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解释说:“简言之,试点定价方法是,以上海市场为基础确定天然气基准价,减去管输费用,得到某省的门站价格;‘两广’地区的最高门站价格,是先由上海基价减去新疆至上海的管输费用,得到一个价格;在这个价格上,再加上新疆至‘两广’地区的管输费用,得到的一个最终价格。”

    所谓“市场净回值”法,已在欧美等主要国家广泛采用。其以商品的市场价值为基础确定上游供货价格,而商品的市场价值按照竞争性替代商品的当量价格决定,最终用户价格按市场价值确定。以此法确定天然气价格,可让市场需求对价格的影响迅速传导至供应链各环节。

    以上海市场作为计价基点倒推西气东输气价,可发现进口价格明显偏高,这将有利于促使天然气进口商调整进口策略,合理控制进口气价水平。

    “天然气并不像石油一样有全球统一的市场,也就没有统一的国际天然气价格。因为天然气主要用途为燃料,将天然气挂钩燃料油、液化石油气价格的做法比较合理。”卓创资讯天然气版主编李凌轩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选择上海作为中心市场也很合理,该地区气源丰富,基本上已经是市场化定价。这都是本次改革的可圈可点之处”。

    全国推广的微调预判

    依据“市场净回值”法,按2010年燃料油和液化石油气进口价格(对应的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为每桶80美元左右)测算,国家发改委确定广东、广西两省(区)天然气最高门站价格分别为每千立方米2740元和2570元。

    中海油广东大鹏公司进口澳大利亚LNG(液化天然气),到达广州门站的批发价为1.64元/立方米;目前广州民用天然气价为3.45元/立方米。对比两广地区现有的天然气价格,2.74元/立方米的试点气价比较适中。

    广东油气商会燃气部部长邓子奕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相较此前业界预期的价格水平,2.74元的价格有较大幅度的偏低,“跟中海油大鹏LNG公司的价格比,已不具可比性;2006年,广东大鹏LNG公司按照‘照付不议’价,跟澳大利亚签订了25年的天然气购销合同,这样的低价现在已不可能了”。

    按照邓子奕的说法,2.74元/立方米的价格,比西气东输二线到广州的成本价还要低。“据我们跟踪,西气东输二线在新疆到岸的价格在2.1元/立方米左右,若以2.74元的终端价倒推,管输费用为0.64元/立方米。业内都知道,这个价格是明显低于新疆至广州的管输费用”。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天然气生产企业对此价格改革方案持反对意见;恰恰相反,《财经国家周刊》记者采访的企业,均对此方案表示比较满意。

    中石油集团内部人士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若以西气东输二线来算,广东2.74元/立方米的价格并不能完全弥补进口中亚天然气的亏损;但如果综合全国各管网、各产地气源来看,2.74元/立方米的价格,至少比此前政府确定的一些气田才几百元每千立方米的价格提高了很多。”

中国能源研究会刚出版的《中国2011能源发展报告》透露,2010年中国进口天然气量超过160亿立方米,对外依存度超过11%。换言之,近90%的天然气为国内生产。

    广东油气商会一位部门负责人告诉《财经国家周刊》,从消费市场和生产企业的反应来看,“市场净回值”法改革方案执行的阻力不会大,“该方案惟一存在的瑕疵,可能在于中心市场的选点,推高了某些省区的天然气价格,这可能是该方案未来在全国推广的难点之一。”

    按照“市场净回值”定价法,管输费用将是比较重要的一个变量。而管输费用的多少,与该省市与中心市场上海的距离远近有直接关系。对有些离上海较远、离气源地比较近的城市,比如西南地区一些中心城市,按照此前的“成本加成法”,其本身气价较低;若改为“市场净回值”法,气价则会有较大幅度的升高。

    “按照市场净回值定价,中部产气区的气价确定是一大难题,比如陕北长庆的气价该如何确定?在现在试点基础上,未来的中心市场城市是不是只能依照一个上海,还是可能会做出调整?”杨建红反问。

目前,我国除了以上海为代表的长三角天然气消费中心外,还已形成了京津唐、西南、珠三角等多个天然气消费中心。随着天然气管网进一步丰富、气源来源进一步扩大,若仍以上海作为惟一中心城市,基准价格恐怕会偏离其代表性。

    按照国家发改委本次公布的价改方案,两广地区仅为试点,何时将在全国推广尚无定论;国家发改委亦对外表示,“将认真总结广东、广西两省(区)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经验,评估改革措施对各方面的影响,取得经验后向全国推广”。

    这些“活话”,为气价改革下一步做出“微调”留下了可能性。

    宜配套税收政策

    长期以来,中国国内天然气价格明显低于国际市场,这已成为制约该产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

    统计数据显示,目前中国天然气消费比例在能源消费结构中仅占4%左右,这与世界平均约24%的比重相比,明显偏低。

    通过本次改革,气价在市场化改革方向上迈出了重大一步。由于我国的燃料油和液化石油气(LPG)大量依靠进口,其价格基本接轨国际。通过挂靠,国内天然气价格与国际市场一定程度上形成联动。

    “‘市场净回值’模拟市场的办法,打开了国内天然气价格随国际市场价格涨跌的空间,未来完全市场化后,也就走向了国际化定价。对天然气生产企业来讲,存在的利润空间非常可观。”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说。

    在现行的油气经营、管理体制下,我国的天然气勘探和生产主要由三大巨头开展,其天然气产量占全国产量的95%以上;其中,尤以中石油为甚,其天然气产量占据全国总产量的70%。

利好之下,几大石油公司已经提前布局。

    2011年12月19日,先于天然气价格改革方案正式公布前一周,中石油对外宣布油气管道管理体制的重大变革方案,将此前按线管理方式调整为分区域管理,并增设西南管道分公司。按照输销一体化原则,根据区域划分情况相应调整天然气销售区域,推行“油气并举”战略。

    前述中石油内部人士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大力发展天然气业务,是公司的一大战略。预计在‘十二五’末,天然气产量将占到公司国内油气总当量50%,新建油气管道达到5.4万公里,其中天然气管道将占3万公里左右”。

    业内人士分析,中石油此举,主要是为了强化下游,即加强城市燃气管线的建设和发展。如此,上游采气、中游输气、下游售气的一体化格局将进一步强化。

    中石化也抓住时机紧张布局。2011年12月30日,中石化与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等九家大型煤电企业签订协议,就新疆煤制天然气外输管道工程落实气源。

    按照计划,中石化将投入千亿巨资,建设输气规模达300亿立方米/年的新疆煤制天然气外输管道工程。该管线包括粤浙管道和新鲁管道两条干线,目标市场分别覆盖河南、湖北、湖南、浙江、北京、天津等20个省(区、市),将与西气东输管线展开竞争。

    “天然气价格挂钩进口燃料油和液化石油气,气价上涨是必然的。如果国家对天然气资源还实行当前的低税负,那么,天然气价格将远超国内天然气生产商的实际成本,中石油、中石化等企业将获取超额利润。”林伯强警示说。

    这样情况下,消费者利益和市场公平如何保障? 林伯强建议,“税收政策需要配套气价改革做出调整。既然石油开采有暴利税,同样在走向国际化定价的天然气,参照石油业同样征收暴利税何尝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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