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职声明:本网站为公益性网站,部分信息来自网络,如果涉及贵网站的知识产权,请及时反馈,我们承诺第一时间删除!
This website is a public welfare website, part of the information from the Internet, if it involves the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of your website, please timely feedback, we promise to delete the first time.
电话Tel: 19550540085: QQ号: 929496072 or 邮箱Email: Lng@vip.qq.com
摘要:12月20日,甘肃省发改委发布《关于组织申报甘肃省“十四五”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首批试点项目的通知》。根据《通知》,电力多能互补试点项目:由各地结合“光伏+”综合利用行动、新能源电站升级改造行动和沙漠、戈壁、荒漠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等工作自..
12月20日,甘肃省发改委发布《关于组织申报甘肃省“十四五”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首批试点项目的通知》。 根据《通知》,电力多能互补试点项目:由各地结合“光伏+”综合利用行动、新能源电站升级改造行动和沙漠、戈壁、荒漠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等工作自行组织,纳入全省新能源建设规划建设范围统一管理;项目规划应就近、打捆,项目布局宜相对集中,与公网电力系统的方式简单清晰,不降低存量电源参与系统调节能力。 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项目:以市(州)为单位,每个市(州)最多上报2个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项目,原则上项目应在2023年内全部建成投产。 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项目应优先落实电力消纳负荷,源、网、储项目应与负荷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产;利用存量负荷的,要严格落实国家对新能源消纳电量和占比要求,并开展对大电网调节支撑需求效果分析,尽量减少对大电网调峰支撑要求;承诺的增量电力消纳负荷未建成的,配套建设的源、网、储项目不得并网。 每个企业(包括独资、控股、参股等方式)仅可参与1个市(州)1个试点项目申报。 试点项目布局不得与陇电入鲁、陇电入浙、陇电入沪等省级重点推动的外送通道项目配套电源规划相冲突;严禁借“一体化“项目名义为违规电厂转正、将公用电厂转为自备电厂;储能项目建设模式、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电力负荷要考虑多元化,原则上不推荐储能项目建设模式,电力负荷类似的多个项目同时纳入试点范围;无成熟项目的市(州)可不参加此次申报。 原文见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