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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7年2月8日,深圳大鹏液化天然气销售公司各方股东签署了成立公司的合资合同及公司章程,注册资本总额为人民币五千万元。 公司是中外合资企业,股东及股比为: 公司名称 出资比例 中海油气电公司 33% 深圳燃气 10% 广东粤电 6% 广州煤气 6% 珠江三..
2007年2月8日,深圳大鹏液化天然气销售公司各方股东签署了成立公司的合资合同及公司章程,注册资本总额为人民币五千万元。
公司是中外合资企业,股东及股比为:
深圳大鹏液化天然气销售公司拟利用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接收站一期工程的现有设施,在液化天然气接收站内增加液化天然气槽车灌装站设施,经槽车运输至终端用户以满足管线供应范围外的用气需求,作为管输天然气的补充、过渡和延伸。 深圳大鹏液化天然气销售公司的成立有利于满足广东地区对液化天然气的需求,增加市场供应的灵活性;液化天然气通过槽车方式运销作为城市供气的事故应急和调峰,有利于提高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接收站一期供气安全和可靠性;中国海油在广东省内正在积极推进包括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二期、珠海液化天然气、深圳液化天然气在内的多个项目,该公司的成立对广东液化天然气市场的培育发展将产生积极作用,通过液态液化天然气预销售,使用户认识了解接受液化天然气,有利于后续大鹏液化天然气项目天然气管道市场的启动。 深圳大鹏液化天然气销售公司将于深圳秤头角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接收站西北角预留场地建设一座液化天然气装车站,站内装车设施的设计能力为800,000吨/年,一期建设能力为400,000吨/年。目标市场覆盖珠三角核心地区,包括深圳、广州、佛山、东莞、惠州等地,逐步向粤东、粤西辐射。珠三角地区目前对液化天然气需求缺口较大,有较好的价格承受能力,市场前景良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