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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LPG又起争议!这次不是环保、安全的问题,也不是公交公司亏损的尴尬,而是LPG诡异的价格。主政者振振有词称LPG成本上升,可惜记者调查发现,LPG的批发价月月下降;更有甚者,之前关于LPG“6%毛利率”的定价规则在现实执行中,变成了一纸空文。 市交委对价格“倒挂”..
LPG又起争议!这次不是环保、安全的问题,也不是公交公司亏损的尴尬,而是LPG诡异的价格。主政者振振有词称LPG成本上升,可惜记者调查发现,LPG的批发价月月下降;更有甚者,之前关于LPG“6%毛利率”的定价规则在现实执行中,变成了一纸空文。 市交委对价格“倒挂”的解释是,LPG定价采用的是“气气联动”办法,其价格取决于两个月前的成交价。换句话说,6月20日的价格调整是顺理成章的——数据显示,今年4月LPG批发价高达6262元/吨。 两个问题,有请交委和物价局解释一下: 第一,2006年1月18日,《新快报》报道,由于液化石油气价飙升,广州拨专款4600万元补贴公交行业。据广州最大的LPG供气商联新能源透露,“高涨的气价已经使该公司入不敷出,进气价目前已经涨到8000元/吨。按照这个价格,每公升LPG要售3.95元才能维持成本”。当时LPG的零售价格是3.02元/升。 现在LPG的零售价已经高达4.05元/升,而4月份的成交价也不过区区6262元/吨,离2006年1月的8000元/吨何止十万八千里?即便考虑四年前企业运营成本与现在的差异,请问,如此大的价格反差,若不是暴利,是什么? 第二,数据显示,5月份LPG成交价已经下跌至6024元/吨。请问,5月份不断下跌的成交价,在LPG的零售价中究竟如何得到体现?要知道,今天已经是7月21日了。行政体系内部运作有严格程序要求,这一点并不难理解,但是,如果以此作为行政体系没能及时有效处理公共事务甚至内部效率低下的说辞,这无论如何也说不过去。 简单来说,既然是因为4月份LPG成本价上涨,因此需要加五毛的燃油附加,那么,在LPG价格下跌之后,这给市民和出租车司机造成极大麻烦的五毛钱是否应该及时取消?我们甚至担心,以后燃油附加费的收取变更,是否会在这个本需要每月一调的LPG零售价格中不断折腾,让市民和出租车司机疲于奔命?再者,物价局是否该算一算,到今天为止的7月份的20多天里,LPG企业由此多收了多少钱? 而更令人疑惑不解的是,昨天,物价局价格处处长张奇德在回应LPG定价规则让人看不懂时称不奇怪,并认为99%的人都看不懂。 “神秘主义”再次体现它的魅力,难怪财政预算也同样让人如坠云里雾里。只是,我们不知道,具有审核、监管职能的物价局能否看懂?这些问题未必很重要,重要的是,我们需要提请物价局注意,公众的知情权,不能在“内行人说不清,外行人看不懂”中被敷衍、被漠视。 现在,这个“99%的人看不懂”的LPG定价规则已经引起了舆论的警觉,这样,可以预见,比如那引发“祸端”的五毛燃油附加或许很快会被取消,LPG零售价格也许会做调整——毕竟,舆论的压力是需要消解的,但是,我们认为,这并非终结LPG争议的最好办法。 舆论有探求真相的要求,但是,从LPG诞生以来的历次争议的结果来看,又使我们对舆论探求真相的能力有所悲观——这更多是因为我们对LPG力推者能量的认知。试想一下,从2004年7月开始,当时的省环保局污控处负责人对LPG环保问题的质疑以及一个月后,时任广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林树森在参加人大常委会分组讨论时公开表示LPG应该暂缓,都没能阻挡LPG在广州推进的步伐,缺乏更多体制性资源支撑的质疑,谈何撼动LPG这个庞然大物? 当然,力推者也许可以由此认为,LPG在历次争议中的坚挺,彰显的正是LPG的生命力以及它完全符合广州的实际。在这个意义上,LPG力推者如果有足够的自信,那么,通过不受禁止的、强健的以及广泛开放的辩论,来终结所有LPG争议,应该成为力推者与舆论的共识。
按照201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办法》第四条规定,涉及人口、环境、资源等方面的重大措施,应当提请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审议,并作出相应的决议、决定。显而易见,LPG争议不仅事关环境,且涉及大批的财政资金投入。
因此,我们认为,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有权力、也有义务成立特别调查委员会,将历年来所有有关LPG的争议列为广州市的“重大事项”,进行专项调查,要求相关部门专项汇报,公开接受人大常委会的询问。 在广州的众多重大公共事务中,我们已经屡次发出类似的吁请——不管现实如何,我们始终认为,这不是一个空穴来风、书生气的建议,它既检验LPG力推者诚意,同时也是人民代表大会制民主的试金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