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电网接纳可再生能源的启示
责任编辑:cnlng    浏览:1071次    时间: 2011-08-05 07:3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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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上世纪60年代到80年代,欧洲成立了专门的机构负责跨国联网的规划和运行协调。在此期间,欧洲的跨国联网发展迅速,跨国电力交易逐步扩大,大电网的送电效益和联网效益凸显。90年代后期,欧洲电力市场化改革风起云涌,放松管制波及电网规划领域,欧盟不太关注电网的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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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纪60年代到80年代,欧洲成立了专门的机构负责跨国联网的规划和运行协调。在此期间,欧洲的跨国联网发展迅速,跨国电力交易逐步扩大,大电网的送电效益和联网效益凸显。90年代后期,欧洲电力市场化改革风起云涌,放松管制波及电网规划领域,欧盟不太关注电网的统筹发展问题。如今,欧盟重新重视跨国互联电网的整体规划,意识到大电网统一规划的重要性,可再生能源的大规模发展和消纳必须依赖跨国电网输送和更大范围电源结构的互补加以解决。 

    过去,欧洲风电开发给人的印象是作为分布式能源、就近接入低压配电网,我国也一直按照这样的模式宣传欧洲风电发展的经验。实际上,欧盟为了实现2020年可再生能源发电政策目标,选择了大规模开发海上风电。海上风电相对稳定,年利用小时数可达3000左右,这些电源一般需要升压汇集通过400千伏或230千伏主干输电通道进行输送和跨国消纳。因此,未来欧盟风电开发模式属于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模式。

    总结欧洲风电发展经验,不难发现:首先,欧洲电网为大规模接纳风电等可再生能源作好了准备。已经在规划、标准、风功率预测和并网运行、经济激励等方面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制度体系,建设智能电网的目标也比较明确。政府制定的规则考虑比较周全,兼顾各方面利益,风电开发商、电网运营商、电网公司和消费者比较协调,也清楚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目标,没有出现风电无序发展的现象。

    其次,欧洲社会充分知晓大规模发展可再生能源须付出电价上涨的代价。欧洲电力需求趋于饱和,装机有一定富余,发电机组年均利用小时数只有4100小时,发展可再生能源的目的是调结构,即用风能等置换化石燃料产生的电能,这必然带来成本上升,最终要转嫁给消费者,同时拥有常规火电的发电商都将面临火电利用小时数下降的问题,还要解决调峰调频、电压控制等技术问题及不同利益主体间补偿机制问题。对此,各方面均有共识。

    我国电力发展面临着保增长和调结构的双重压力。集中开发风电,需要实现跨区输送和消纳,才能达到预期规模。应着重解决好以下问题:

    第一,电源结构和布局如何适应大规模风电注入问题。由于风电出力的不可控性,我国煤电装机比重又近75%,未来新增电源必须为风电大规模接纳做好调节准备。目前看来,在受端电网增加一定容量的抽水蓄能电站是经济可行的办法。

    第二,如何提高风电输送通道的利用效率问题。比如甘肃风电场,采用特高压直流向华中送电,距离2000千米以上,输电容量按风电装机60%~70%设计,在单独送风电的情况下,通道的利用小时数只有2000多小时,经测算,到网电价接近0.8元每千瓦时;如果采用网对网送电模式,在基本保证风电电量送入电网的同时,又搭载送端富余煤电的电量,使输电通道的利用小时数提高到6000小时左右,到网的综合电价降至0.45元每千瓦时,送电的经济性会大幅提高,不失为一举两得的方案。

    第三,解决好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发展所带来的电价上涨问题。风电大规模开发,必然带来全社会电力供应成本的上升,一方面是风电本身成本高于煤电;另一方面,风电由于出力的不可控性,其容量效益大打折扣,为满足最高负荷需求的装机规模并没有随风电增加的容量而明显减少。所以,全社会应当达成这样的共识,大规模发展可再生能源,需要电力消费者承受合理上涨的电价水平。政府有责任向公众传递这样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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