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北京200多公里的河北省张家口市将把能源革命推向纵深,以风电和光电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将取代现有火电为主的能源结构,并实现向京津等地区输送电力,带动京津冀能源结构转型,治理大气污染。
国家发展改革委29日召开新闻发布会称,国务院近日批复同意设立河北省张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区。这意味着张家口将通过先行先试进行一场“能源革命”的生动实践,率先打破制度藩篱,探索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新模式和新机制。
新世纪以来,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已成为世界各国能源安全,应对气候变化,促进低碳、绿色、可持续发展的共同选择。然而,中国可再生能源在快速发展的同时,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经营模式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体制机制障碍,亟需通过在局部地区开展先行先试和创新示范,探索可再生能源市场化发展新机制。
张家口位于河北省西北部,是中国华北地区风能和太阳能资源最丰富的地区之一,风能资源可开发量达4000万千瓦以上,太阳能发电可开发量达3000万千瓦以上,赤城、怀来等县地热资源蕴藏丰富,各种生物质资源年产量达到200万吨以上。
作为京津冀地区重要的生态涵养区和中国重要的可再生能源生产基地和电力输送通道节点,张家口近年来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产业,拥有“国家风光储输试验中心”、全国首个风电研究监测试验基地以及风机总装、叶片制造等生产企业,初步形成了涵盖开发应用、装备制造、科技研发、技术服务等相对完善的产业体系。
与此同时,当地同样面临市场机制不健全、消纳能力不足、创新能力不足等制约因素。
2014年,张家口可再生能源电力装机总容量约700万千瓦,但区内电网最大负荷仅为185万千瓦,可再生能源对外输送能力不足400万千瓦,可再生能源发电严重受限。考虑到张家口可再生能源发展潜力超过5000万千瓦,对外输送通道和消纳能力建设需求迫切。
鉴于此,张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将着力推进体制机制、商业模式和技术创新。建立适应可再生能源大规模融入电力系统的新型规划管理体制、电力市场体制、区域一体化发展机制、利益补偿机制。
其中,为解决制约当前弃风、弃光、限电、可再生能源交易机制缺失等问题,重点开展包括发电、用电和输配电在内的电力价格体制改革,鼓励企业以混合所有制方式投资局域智能电网建设,完善示范区跨省区市电力交易机制,向京津冀地区输送电力。
根据规划,到2020年,张家口55%的电力消费来自可再生能源,全部城市公共交通、40%的城镇居民生活用能、50%的商业及公共建筑用能来自可再生能源,40%的工业企业实现零碳排放。到2030年,80%的电力消费来自可再生能源,全面形成以可再生能源为主的能源保障体系。
据张家口市发改委副主任郭俊峰介绍,通过大规模开发应用可再生能源,将带动当地智能电网、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现代服务业等新兴产业发展,促进经济转型和绿色低碳发展。张家口在扩大本地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调整经济结构的同时,增加对京津的输出。
京津冀地区是中国主要的电力负荷中心之一,2014年全社会用电量约为5000亿千瓦时,其中化石能源电力占90%以上。按照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总体要求,京津冀地区要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未来可再生能源发展需求迫切,这提供了巨大的市场空间。
郭俊峰说,目前张家口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势头正猛,其中风电在建和准备建的项目就有80多个。目前,张家口正在着手解读规划,并制定三年行动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