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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LNG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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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区住建局(规划建设局)、裕安区城管执法局:

    近期,由于LNG价格暂时走低因素影响,我市部分工商业燃气用户在天然气管道供气范围内,未按规定办理批准手续,擅自建设LNG供气站。这既不符合我市LNG利用和发展规划,也不便于安全监管,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为加强对LNG工程的建设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规划管控。各县区燃气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规划实施,凡不符合规划的燃气工程项目,一律不得办理相关手续;对于未批先建的燃气设施,必须予以拆除,消除安全隐患。

    二、强化燃气特许经营管理。各县区燃气行业主管部门应根据《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和《安徽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督促指导天然气特许经营企业依据燃气发展规划和特许经营实施方案,加快天然气供应和调峰储气等燃气设施建设,提升服务水平,优化服务流程,合理降低相关费用,为燃气用户提供稳定、安全、经济的供气环境。

    三、严厉打击乱建燃气设施违法违规行为。各县区燃气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规范本地区燃气经营市场秩序,及时组织排查,严厉打击无证建设燃气设施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擅自建设“LNG自供气站”的突出问题,确保我市燃气行业安全健康发展。

    201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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