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G china 2010 展商服务
责任编辑:cnlng    浏览:2229次    时间: 2010-08-07 04:19:54      

免职声明:本网站为公益性网站,部分信息来自网络,如果涉及贵网站的知识产权,请及时反馈,我们承诺第一时间删除!

This website is a public welfare website, part of the information from the Internet, if it involves the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of your website, please timely feedback, we promise to delete the first time.

电话Tel: 19550540085: QQ号: 929496072 or 邮箱Email: Lng@vip.qq.com

摘要:报名截止日期: 2010年10月15日18:00 报到布展: 2010年11月8日08:30-17:00 2010年11月9日08:30-17:00 开幕典礼: 2010年11月10日09:30-10:30 展示交易: 2010年11月10日09:00-16:30 2010年11月11日09:00-16:30 2010年11月12日09:00-13:00 闭幕撤展: 2010年11月..

关键词:china 2010 展商 服务
分享到:

报名截止日期:
        2010年10月15日18:00


报到布展:
        2010年11月8日08:30-17:00

        2010年11月9日08:30-17:00

开幕典礼:
        2010年11月10日09:30-10:30


展示交易:
        2010年11月10日09:00-16:30
        2010年11月11日09:00-16:30
        2010年11月12日09:00-13:00


闭幕撤展:
        2010年11月12日13:00-17:00

一、参展费用:
A、标准展位费用:
1、国内企业:(不含国外企业的中国办事处或经销商)人民币1000元/平方米
2、中外合资企业:人民币1500/平方米
3、外资企业: 280欧元/平方米

标准展位包括

——有参展商中英文名称及展位号码的楣板

——展位由铝质支架及三面白色防火展板组成

——展位内铺设地毯

——1张洽谈桌、两把椅子、一个5A/220V的电源插座、两只射灯


B、光地(起租18平方米)
1、国内企业:人民币900元/平方米
2、中外合资企业:人民币1350元/平方米
3、国外企业: 240欧元/平方米

 


A、B两种展台费用均包括组织用户参观洽谈,免费在中国气体网站www.china-gases.com链接和刊登消息,在会刊免费刊登100字公司/产品简介,免费参加展览会期间的展会论坛,展馆清洁、保安等服务。
如有特殊要求和租用其他物品,需提前提出申请,其费用由参展商另行负担。

二、参展报名办法及有关事项

1、参展单位请按要求填好《参展申请表+展位合同》,并加盖公章后,通过传真方式交回展览会组委会。请注意报名截止日期为 2010年10月15日。

2、收到《参展申请表+展位合同》后,展览会组委会将通过传真确认参展商所订展位并下发付款通知。
3、参展单位需按付款通知的要求,通过银行电汇展位租金的50%作为预订金,以确认展台位置。租金的余额部分应不迟于 2010年10月20日付清。
4、在确认展台后,组委会将向参展单位寄发《参展指南》,以便能够更好地协助参展单位顺利参加展会。
5、只有收到展台预订金后,才能落实所预订的展位。展位按 “先预定交费,先分配展位”的原则分配。

三、中国气体展会论坛
本次展览会同期将举办2010中国气体展会论坛,每场讲座半个小时,参加讲座的单位每半小时应交纳讲座费4,000元人民币,若贵单位欲参加讲座请填回执表,并汇入讲座费。

四、广告
1.本届展览会编制印刷会刊,印数1万册,这是反映展览会盛况的永久纪念,它将汇集国内外工业气体行业的资料,以图文并茂形式进行宣传,会刊在展览期间分发,是一份有效的促销工具书。欢迎各企业刊登广告。会刊广告收费标准(请见附表)。
2.门票广告:本届展览会将印制门票2万张,分发参观者作为纪念,门票可同时印制企业广告。门票广告收费标准:每万张门票壹万元(请见附表)。
3.为方便企业在展览会期间充分宣传其产品及形象,大会将充分利用场地的优势,开辟多种途径的宣传广告项目,如升空气球、充气彩虹门、广告牌、祝贺花篮、资料袋广告等,供各企业选择,有意选择的企业可向大会组委会申请(请见参展指南)。
汇款及回执截止日期:参展单位必须在2010年10月15日前将参展申请表,回执寄至主办单位,各项费用于2010年10月20日前汇至主办单位账号。

】【打印繁体】【投稿】 【收藏】 【推荐】 【举报】 【评论】 【关闭】【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