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燃气办2008年工作目标及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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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关于印发《市燃气办2008年工作目标考核细则》和 《市燃气办2008年工作目标》的通知 各县(区)建设局燃气办: 现将《市燃气办2008年工作目标考核细则》和《市建设局燃气办2008年工作目标》印发给你们,希认真组织贯彻落实。特此通知。 附件:1.《市燃气办2008年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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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市燃气办2008年工作目标考核细则》和

《市燃气办2008年工作目标》的通知

各县(区)建设局燃气办:
    现将《市燃气办2008年工作目标考核细则》和《市建设局燃气办2008年工作目标》印发给你们,希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1.《市燃气办2008年工作目标考核细则》
            2.《市燃气办2008年工作目标》


二〇〇八年二月十五日 
   

附件1:

 

市燃气办2008年工作目标考核细则

    一、年终考核工作由市建设局燃气办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各县(区)燃气办于2008年12月10日前自行申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实施考核。
    二、考核部门基本分为200分。最终考核结果为部门年终参与评优、奖惩兑现的依据。
    三、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加分:
    1、获县(区)级表彰的,每项加3分,获市级表彰的,每项加5分,获省级表彰的,每项加10分(以文件为准);
    2、对严重破坏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应严肃查处,罚款到位并上缴国库的,有1次加3分;
    3、对辖区内的燃气企业资质在规定时限内全部年审的,加10分。
    四、凡有下列情形的应扣分:
    1、目标任务中有一项在规定时限内未完成或未全部完成的,扣10分;
    2、未设置健全燃气机构的(以批文为准),扣10分;
    3、因工作不力,在重大节日安全生产检查中被市级通报或新闻媒体曝光的,有1次扣10分;
    4、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在第二次检查中仍发现的,有一项扣10分;
    5、因管理不善导致群访、集访的,每一起扣10分;
    6、因管理不善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每一起扣30分。
    五、本细则由市燃气办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二:

二○○八年燃气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

    一、认真落实本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成立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并开展燃气市场专项整治不少于1次,立案1件以上。
    二、做好瓶装燃气经营许可、瓶装燃气供应许可及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的审批及备案工作。
    三、做好辖区内的燃气专业规划编制工作,并与辖区管道燃气企业签订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加快推进管道燃气普及和汽车油改气工作。
    四、加大燃气企业日常及重大节日前安全生产检查和宣传工作,对存在的事故隐患要限期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完毕,确保安全无事故。
    五、严格规范新建、改建、扩建燃气工程项目审批制度,对符合燃气专业规划的项目做好初审、验收等工作。
    六、做好燃气综合统计工作,完成燃气规费征收任务。
    七、全面履行燃气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工作,并适时进行演练(有图片)。
    八、做好相关资料建档工作。
    九、指导各辖区内的燃气企业参与市燃气行业协会相关工作,提供工作信息不少于20  篇。
    十、将本目标责任分解到辖区内的燃气企业,并与其签定安全生产责任状,明确考核要求。

 


市燃气办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目标  考核  细则△  通知



抄报:市安监局、市建设局。



宿迁市建设局燃气办          2008年2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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