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汽车用燃气加气站企业运行资质申报审批及年检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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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一、申报审批程序1. 申报人持书面申请到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燃气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市政管委燃气办)办理申报手续。市市政管委燃气办接到申报人申请后,当进行登记,并发给申报人《北京市汽车用燃气加气站运行许可证申报表》。  2. 申报人将填写完毕的《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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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审批程序
1.
申报人持书面申请到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燃气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市政管委燃气办)办理申报手续。市市政管委燃气办接到申报人申请后,当进行登记,并发给申报人《北京市汽车用燃气加气站运行许可证申报表》。
  2. 申报人将填写完毕的《北京市汽车用燃气加气站运行许可证申报表》及其它材料,报市市政管委燃气办。
  3. 由市市政管委组织有关专家,在14个工作日内对其经营场所、经营人员、经营章程及服务标准、管理制度等进行全面评审,出据书面评审意见。
  4. 符合资质标准的企业,由市市政管委批准核发《北京市汽车用燃气加气站运行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
二、年检程序
  1. 办理年检的时间为每年第4季度到翌年1季度(如有特殊情况,可延迟到第2季度),逾期不再办理;凡未办理年检的企业,取消其资质,并抄送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2. 申报人到市市政管委燃气办办理年检手续,需递交全年经营、服务、安全管理等方面工作总结及相关报表等有关材料。
  3. 市市政管委燃气办在14个工作日内完成资质年检审查工作,并核准下一年度"许可证"
附:
 申报"许可证"需提交材料
   1. 北京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初领时提交)
  2. 经营场所: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书
  3. 管理人员:技术证书或学历证明
  4. 操作人员:职业技能岗位证书
  5. 技术手册和用户手册
  6. 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
  7. 规范化服务标准
  8. 燃气设施及设备相关年检资料
  9. 采购车用气合同书和气质检验报告
  10. 年度事故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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