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经营许可管理程序及工作流程图
详细介绍

1.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备案确认书(市发改委);
2.
控规平面设计图与施工设计图、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市规划局);
3.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市规划局);
4.
建设用地审批(市国土局)、土地征用文件;
5.
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市规划局);
6.
建筑设计防火审核、消防审核意见书(公安消防分局防火处建审科);
7.
设计图纸审核意见书(省质监局、市建委审图公司);
8.
环境影响评价(含预评价)(专家委员会、市环保局开发处);
9.
安全评价(含预评价)(专家委员会、市安全生产监督局);
10.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计量合格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特处、计量处);
11.
消防验收意见书(消防支队稽查大队);
12.
气瓶充装许可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特处);
13.
燃气安全经营许可证(市政委燃气热力管理处);
14.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危险化学品办公室);
15.
工商营业执照(省或市工商局);
16.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