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
《枣庄市城市燃气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一月二十一日
枣庄市城市燃气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有效防止我市燃气事故的发生,及时处置各类燃气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政府统一指挥、有关各方协调一致的原则,从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社会公共安全负责的高度出发,进一步提高对燃气事故的处置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保证燃气设施正常运行,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二、适用范围
凡属枣庄市行政区域内燃气行业发生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影响居民正常用气和工商业用户正常用气的供气事故,均适用本预案。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市燃气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由分管副市长任总指挥,成员由市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市指挥部统一组织、协调、指挥事故救援工作。市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抢险救灾组、警戒保卫组、救护安置组、事故调查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各小组成员由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抽调业务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市建委燃气供热管理办公室。事故发生时,市指挥部及办公室成员不在本市或有特殊情况,由所在单位按职务递补;市指挥部及办公室成员因工作调整,应及时将人员调整情况报市指挥部办公室。
(二)成立区(市)燃气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区〈市〉指挥部)。各区(市)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要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燃气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由分管负责人牵头,指挥部成员自行确定。当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燃气事故时,区(市)指挥部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制定现场抢修方案,具体组织实施现场抢修;负责做好现场疏散、疏导工作;做好对市民群众的宣传、解释、劝导、安置、生活保障等方面的工作。
(三)市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市委宣传部:负责统一发布事故信息及抢险救援情况,做好新闻媒体的协调工作。
市建委:承担市指挥部办公室各项职能;协助现场指挥抢修;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分析工作;负责做好群众的思想稳定工作,妥善处理善后事宜;负责协调市政、环卫等方面的工作。
市公安局:参与事故现场指挥、事故调查、取证、分析工作;负责现场保卫与警戒工作;负责协调市公安交警支队、市公安消防分局及辖区公安机关的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开展危重病人救治,保证救治药品和救护器材的供应。
市质监局:负责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抢险方案的制定;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和技术、质量分析。
市安监局:负责人员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负责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市环保局:负责现场环境污染的处置。
市监察局: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市总工会: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市劳动保障局: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市民政局: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市公安交警支队:负责做好事故现场的交通疏导工作。
市公安消防分局:参与制定抢修方案,负责组织实施现场灭火工作;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市规划局:参与事故抢修及调查处理。
市市政园林局:负责对事故造成的道路损坏的修复、事故处理后的现场清扫及其他配合工作。
市建管局:参与事故抢修及调查处理。
市燃气总公司:参与事故抢修及调查处理。
事故发生单位:立即启动本单位燃气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具体实施现场抢修;做好生产调度、抢修作业、安全监护、用户通告等工作;做好后勤保障,对死难、受伤人员家属的安抚、慰问等工作;配合人员疏散、事故调查、取证、分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