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公告
责任编辑:chineselng 浏览:2530次 时间: 2013-04-29 11:29:38
摘要: 根据杭州市《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我校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成立于1999年7月,是经国家教育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
根据杭州市《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我校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成立于1999年7月,是经国家教育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本科普通高校。学院位于杭州市拱墅区,占地1000余亩,校舍 面积40万余平方米。学院设有9个学院,37个本科专业,70余个专业方向。学院面向全国招生,目前有全日制本科学生13500名左右。 学 院重视学科建设、科研开发与产学研合作。现有省重点学科4个,杭州市重中之重学科、重中之重实验室各1个,此外还有1批学科和实验室列入杭州市重点学科与 实验室。学院设立了杭州公共管理研究中心等35个科学研究与开发机构,在杭州市和浙江省各地建立了200余个产学研合作基地。 二、招聘计划 2013年度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具体招聘人数及相关招聘条件详见《浙江大学城市学院2013年专任教师招聘计划表》(参见附件)。 应聘人员除应符合《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正高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高 职称人员原则上要求在45周岁以下。副高职称人员或具有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原则上要求在40周岁以下,具有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原则上要求在35周岁以下,特别 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本招聘计划2013年全年实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少10个工作日后,根据招聘工 作总体部署、用人需求缓急以及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情况,适时组织考试、考核,直至相应岗位落实聘用人员。组织考试人数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除按规定完成 招聘工作并落实聘用人员的岗位外,本招聘计划在2013年度内有效,并依据拟聘人员到位情况适时在本校网站更新,一般每月15日更新。 应聘者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我校招聘邮箱zhaopin@zucc.edu.cn直接投递简历,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应聘XX”岗位。 报名应提供的材料包括:(1)个人简历(包括自高中开始至今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教学科研经历和获奖情况);(2)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毕业生 就业推荐表。其他应聘人员应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书复印件。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 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3)近5年内代表性论文著作、科研经历、获奖及被SCI、EI、SSCI收录和引用证明文件或复印件;(4)身份证 复印件、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报名具体要求参见学院招聘网站http://zhaopin.zucc.edu.cn。 四、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主要为试讲或学术报告。 业绩突出的高层次人才(一般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或具有博士学位及副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或海外名校博士),如确实不便参加考试,我校可以考虑采用直接考核的方式决定是否聘用,具体考核办法由用人部门与应聘者协商后确定。 考试结束后,按相应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入围人选。 五、体检与考核 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考核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从业工作经历情况等。 六、公示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我校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核工作结束后在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hzsrsj.gov.cn和我校招聘网站http://zhaopin.zucc.edu.cn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七、聘用待遇 专职教师待遇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除按规定享受专职教师待遇外,学校还提供科研启动基金、购房借款、租房补贴等住房安置方面的相应待遇。目前学校提供的高层次引进人才政策可参见我校网站。 八、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湖州街51号;邮编:310015 联系人:林老师,薛老师 联系电话:0571-88018976,0571-88285795 传真号码:0571-88018783 学校主页: http://www.zuc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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