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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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5年11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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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5年11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合江县投资建设LNG综合利用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合江县人民政府签署《合江县LNG(液化天然气)综合利用项目招商投资协议书》,在合江县投资LNG综合利用项目。相关公告内容详见公司在2015年11月1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关于在合江县投资建设LNG综合利用项目的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7)。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根据前期与四川省合江县人民政府签署的《合江县LNG(液化天然气)综合利用项目招商投资协议书》,为将合江县LNG综合利用项目做优做强,通过引进合作伙伴,充分利用各方优势实现资源共享、合作共赢,近日,公司与泸州华润兴泸燃气有限公司和凯添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三方经友好协商,共同签订了《合资经营合同》,拟在合江县合资成立控股子公司“泸州重燃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最终以工商注册为准),建设经营合江LNG综合利用项目。“泸州重燃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亿元,三方均以现金(人民币)出资,其中公司认缴出资额5100万元,占出资比例51%,泸州华润兴泸燃气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3400万元,占出资比例34%,凯添能源控股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1500万元,占出资比例15%。

  本次《合资经营合同》的签订,有利于公司优化整合资源,发挥各方在管理、协调、技术、市场等方面优势,促进合江LNG综合利用项目顺利推进。

  本合同尚需获得政府部门批复同意后方可生效。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合资经营合同。

  特此公告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25日THE_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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