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煤层气开发新政:外资产煤层气可销往国外
责任编辑:chineselng    浏览:1703次    时间: 2008-04-08 00:35:22      

免职声明:本网站为公益性网站,部分信息来自网络,如果涉及贵网站的知识产权,请及时反馈,我们承诺第一时间删除!

This website is a public welfare website, part of the information from the Internet, if it involves the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of your website, please timely feedback, we promise to delete the first time.

电话Tel: 19550540085: QQ号: 929496072 or 邮箱Email: Lng@vip.qq.com

摘要:业内人士预计,中石油等“中”字头大型国企将取得与外企合作开采资质   外资进入中国煤层气领域的相关政策,进一步得到放宽。不但合作对象将扩大,所生产的煤层气更可销往国外。   打破独家专营   日前,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及国土资源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扩大..

分享到:
业内人士预计,中石油等“中”字头大型国企将取得与外企合作开采资质

  外资进入中国煤层气领域的相关政策,进一步得到放宽。不但合作对象将扩大,所生产的煤层气更可销往国外。

  打破独家专营

  日前,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及国土资源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扩大煤层气开采对外合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称,今后,按照既打破独家专营,吸引国内外有经验、有实力的企业参与煤层气开发,又避免“多头对外”的原则,将在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联煤”)之外,再选择若干家企业,在国务院批准的区域内与外国企业开展煤层气合作开采的试点工作。

  此前,今年9月,国务院下发的相关规定中就已表示,“对外合作开采煤层气资源由中联煤、国务院指定的其他公司实施专营。”

  试点企业名单暂时还未公布。不过通知表示,国家重点鼓励国有大型煤矿企业和油气公司参与。

  一位业内人士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国家决定进一步扩大煤层气开采对外合作,意味着外资进入中国煤层气领域的政策限制得到进一步放宽。

  在他看来,今后,中石油、中石化等“中”字头大型国企以及神华集团这样的煤炭巨头,应该会继中联煤之后,取得与外企开展煤层气合作开采的资质。

  另据国家发改委一位官员透露,除“中”字头的几家大型国企外,河南及山西的煤层气开发利用公司也可能获得资质。

  所产煤层气可销往国外

  “这对想来中国投资煤层气产业的外资来说当然是好事,它为外商今后投资煤层气创造了更多有利条件。”一位在中国投资煤层气的外企人士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以前外资只能与中联煤合作,这具有一定的垄断性质。

  目前,中联煤正在与近20家国外公司进行大型煤层气项目的合作开发。

  作为第一家在中国合资开发煤层气的外资企业,亚美大陆煤层气有限公司与中联煤合作开发的潘庄地块将于2010年投产,该地块煤层气资源储量达120多亿立方米。

  该公司一位高层对记者表示,中国煤层气资源储量丰富,进行规模化开采必定将大幅降低成本,虽然目前处于投资初期。

  “看了这个文件后,最高兴的一点是谈到了销售问题。”该人士表示,以前相关政策中尚未涉及外资生产出的煤层气如何销售的问题。

  此次通知规定,外国合同者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将其应得的煤层气运往国外或在境内销售。境内销售的,一般由中方试点企业收购,也可以通过外国合同者在我国境内设立的企业销售给第三方。

  通知同时规定,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应由外国合同者单独提供勘探资金,并承担勘探风险;发现有商业开采价值的煤层气资源后,由外国合同者与中方试点企业共同投资合作开发。

】【打印繁体】【投稿】 【收藏】 【推荐】 【举报】 【评论】 【关闭】【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