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部分地区“煤改气”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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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为了治理大气污染,国家及地方政府纷纷出台相关规定,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加快推进工商业“煤改气”进程,并出台配套相关政策,小编将全国部分地区出台的政策收集如下,仅供参考。 京津冀签订《“煤改气”用气保供协议》 财政部出台扶持政策 2014年6月份,国家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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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治理大气污染,国家及地方政府纷纷出台相关规定,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加快推进工商业煤改气进程,并出台配套相关政策,小编将全国部分地区出台的政策收集如下,仅供参考。

京津冀签订《煤改气用气保供协议》 财政部出台扶持政策

20146月份,国家能源局与京津冀三省市、两桶油分别签订《煤改气用气保供协议》,进一步落实大气防治污染计划,推动煤改气有序实施。为应对天然气新增需求压力,201465日,财政部对进口天然气出台扶持政策,新增1240万吨液化气项目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值得注意的是,新疆作为油气资源储量大省,在援疆政策的密集扶持下,页岩气等非常规油气开发力度有望加大,并带动民营油服设备需求增加。

北京

为鼓励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北京市财政局、市环保局提高了补助标准。2002年制定的《北京市锅炉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每蒸吨补助5.5万元、20蒸吨以上的补助10万元,在此基础上,2014年进一步加大了力度,将郊区县燃煤锅炉补助标准统一增加到每蒸吨13万元。另一方面,市发展改革委出台《关于调整燃煤锅炉房清洁能源改造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政策的通知》(京发改〔20141576号),扩大了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固定资产支持范围,对2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按照原规模改造工程建设投资30%比例安排补助资金。这些政策措施,有力推进了燃煤锅炉煤改气任务的落实。

天津

为加快以细颗粒物(PM2.5)为重点的大气污染治理,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依照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环发〔2013104号),结合天津市实际,制定《天津市清新空气行动方案》,实施补贴等优惠政策。鼓励出租车每年更换高效尾气净化装置,鼓励使用原装生产双燃料出租汽车。配合国家开展缩短公交车、出租车强制报废年限的研究。大力推广节能和新能源汽车,实施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到2017年底,投入运营6000辆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公交车(其中纯电动公交车2000辆),配套建设16座充换电站,每年新增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的比例达到60%。到2015年底,投入运营1000辆清洁能源长途班线客车和通勤客车。在农村地区积极推广农用电动车。

河北

为推广使用天然气,河北将设立天然气利用专项基金,对天然气利用、燃煤锅炉煤改气给予适当的财政补贴和政策支持。

山东

滕州市为实现燃煤锅炉改造工作的顺利推进,出台了一系列补贴政策和奖励办法:对20141231日前完成改造的燃煤锅炉,验收合格后按5万元/蒸吨给予奖补;自201511日起,完成改造的燃煤锅炉,验收合格后,按3万元/蒸吨给予奖补;20151231日后,取消奖补政策并全面拆除城市建成区内40t/h以下燃煤锅炉;对在实施燃煤锅炉改造过程中不进行改造也不继续使用的锅炉,将在其自行拆除并经过验收后,按1万元/蒸吨进行奖补。

枣庄市财政以奖代补支持燃煤锅炉煤改气改造 2013121—20141231日,完成燃煤锅炉改造的市属行政、事业单位,按15万元/蒸吨给予补助。对各区(市)、高新区按5万元/蒸吨给予奖补。自201511日起,对各区(市)、高新区完成改造并经过验收的燃煤锅炉,按3万元/蒸吨进行奖补。20151231日后,取消奖补政策并全面拆除城市建成区40t/h以下燃煤锅炉。对在实施燃煤锅炉改造过程中不进行改造也不继续使用的锅炉,将在其自行拆除并经过验收后,按1万元/蒸吨进行奖补。

煤改气计划,2013—2015年拟对济南市区范围内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实施煤改气,预计改造燃煤锅炉198台,计2812蒸吨,每年可有效减少燃煤消耗107万吨。济南市财政将对煤改气企业改造费用和运行成本分别实行财政补贴,据初步测算,2013-2015年财政补贴总资金将达12亿元。

河南

三门峡市环保局制定了《市区燃煤锅炉(设施)大气污染整治优惠政策》,对主动淘汰拆除锅炉设施的单位给予资金补助。补助办法规定,对市区内所有餐饮、洗浴行业的燃煤锅炉以及其他生产性燃煤锅炉,位于集中供热覆盖区之外而且20131115日采暖期前集中供热管网不能到达的燃煤采暖锅炉,凡是具有环保手续并采用清洁能源按要求整治到位的,根据燃煤锅炉容量给予环保补助资金,燃煤大灶每台补助3000元;0.5t/h以下(0.5t/h)燃煤锅炉每台补助2.5万元;0.5t/h以上、1t/h以下(1t/h)燃煤锅炉每台补助3.5万元;2t/h燃煤锅炉每台补助5.5万元;4t/h燃煤锅炉每台补助10万元;6t/h燃煤锅炉每台补助15万元。2013531日前整治到位的,按照补助标准的100%发放补助资金;2013630日前整治到位的,按照补助标准的80%发放补助资金;201371日起,不再安排补助资金,同时将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强制拆除燃煤锅炉(设施)。位于集中供热覆盖区内和20131115日采暖期前集中供热管网能够到达的燃煤采暖锅炉应无条件拆除,改用集中供热,原则上不予安排补助资金。

江苏

2014年江苏省财政厅和省经信委联合出台《江苏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贴实施细则》,省财政对纳入全国新一轮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范围的扬州等6市,在2013—2015年间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及充换电设施建设的费用将给予补贴。其中,纯电动客车每辆补助20万元。

2014年南通市对市区4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进行淘汰改造,市财政对4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的给予3万元/蒸吨的奖励。

安徽

亳州市建立城市建成区锅炉淘汰、改造补助机制,将在2014年年底前,完成建城区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生活燃煤小锅炉淘汰、改造任务;2015年底前,完成建城区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工业燃煤小锅炉淘汰、改造任务。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淘汰、改造并经验收合格的,核发《大气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并给予财政补助。补助标准为: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每台补助3万元;每小时1蒸吨以上的,每增加1蒸吨,增加2万元财政补助。

巢湖市积极鼓励小锅炉业主主动拆除。并及时兑现到位奖励资金,对0.03蒸吨以下一台锅炉给予5000元补助;0.03蒸吨以上至1蒸吨以下的,给予1.5万元补助;1蒸吨以上的给予2.5万元补助。

浙江

温州市政府根据煤改气企业燃煤锅炉容量大小,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主要用于补贴企业在煤改气工程所投入的设计费、改造费和设备购置费。即以1th燃煤锅炉为标准,其财政补贴金额为8.2万元/(台.1th),其它容量锅炉可以按该测试方法等比例计算。节能技术设备财政补贴按节能技术装备的投资总额给予8-15%的补贴。对符合进行改造的燃煤锅炉企业,温州市燃气有限公司应按该企业红线内因敷设地下管网而产生的建设费用给予10%的减免。对以煤炭为主要能源的企业,且燃煤锅炉容量1t/h及以上的企业给予税收优惠政策,税收优惠额度原则上不超过企业因改用天然气作为能源而增加的成本额度的30%,税收优惠期限为5年。对1th以下的燃煤锅炉企业不予实施该项政策。温州市政府可为企业提供等额于因改用天然气后每年增加的成本额的贷款,并提供该额度下的银行利息10%的财政贴息。温州市燃气有限公司应根据企业实际,对符合改造条件的燃煤锅炉企业,并在规定期限内实行改造的企业应给予优惠,具体为:自温州市天然气接通后,3年内实施改造的企业,按工业供气价格10%的优惠;第四年至第五年实施改造的企业,天然气价格按工业供气价格给予5%的优惠;超过5年实施改造的企业,天然气价格不再给予优惠。若温州市届时对工业企业实行阶梯气价,可按其对应阶梯价格在规定的期限内的相应优惠。自温州市天然气接通后,新建或搬迁项目,环评批复中明确要求采用天然气的企业,其天然气价格不得享受价格优惠。

对于煤改气,绍兴市有明确的政策支持,在设备方面,补助金额将根据改造时间来确定,2012年底全部完成改造的,每台定型机补助12万元;20136月底前全部完成改造的,每台定型机补助8万元;2013年底前全部完成改造的,每台定型机补助4万元。2014年以后完成改造的,将视资金积余情况而定,但补助额度将不超过4万元。此外,在天然气价格上,也有优惠。凡纳入绍兴市印染企业煤改气计划、签订目标责任书并按期完成改造任务的企业,即日起至2015630日,享受天然气价格下浮20%的优惠。

福建

闽清县设立专项资金加大对建陶企业煤改气改造力度及对已完成煤改气建陶企业奖补力度,同时拟对燃煤的建陶企业实施差别电价,201420152016年燃煤企业的生产用电电度电价分别在正常电度电价基础上加0.30.60.9/千瓦时。

湖北

为鼓励需煤改气企事业单位按时淘汰燃煤锅炉,2013年荆州市采取了补贴政策:将按燃煤锅炉小时蒸发量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为每蒸吨3万元。此外,用燃煤锅炉改为燃气锅炉的,取得荆州市城市天然气特许经营权的公司也将对用户实行用气价格折让补贴,补贴标准为每蒸吨8万元,折让期限至补贴费用折让完毕为止。将燃煤锅炉改为工业蒸汽集中供热的,集中供热单位对用户实行用汽价格折让补贴和开口费优惠,补贴标准为每蒸吨8万元,折让期限至补贴费用折让完毕为止。开口费由每蒸吨3.5万元优惠为每蒸吨1.5万元。

宜城市政府出台《宜城市燃煤锅炉煤改气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计划从2014年起用3年时间逐步完成燃煤锅炉煤改气工作。按照计划,城区天然气管道覆盖范围内的服务行业、机关企事业单位等使用燃煤的锅炉、餐饮炉灶、茶水炉,要在2015年底前完成煤改气任务;城区及经济开发区范围内的企业10蒸吨/时以下燃煤锅炉,要在2016年底前完成煤改气改造任务。对率先按期完成锅炉改造的单位,市财政将按照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补助。

湖南

邵阳市非居民用户改用天然气的,由市燃气公司优惠管道燃气庭院管网设施建设费30%;并由财政按锅炉每蒸吨1万元、炉窑每台1万元、餐饮服务业每个灶头6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对要求改用天然气的普通居民用户,市燃气公司按每户1800元收取开户费;低保、残疾人、五保户按每户1300元收取开户费。

广东

20148月份,肇庆市出台《肇庆市建筑陶瓷企业改用天然气财政补助实施细则》《肇庆市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治理工作细化实施方案》,为引导陶瓷企业煤改气,《方案》从各个方面提出鼓励措施,如加强清洁能源替代利用企业的税费优惠力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符合相关税法优惠政策规定条件的,实行煤改气的企业依法享受亏损弥补、税收抵免、加速折旧等税收优惠政策;全面核查涉及煤改气企业的收费项目,应取消的予以取消,能降低的予以降低。值得一提的是,20141231日前完成煤改气改造并使用天然气的陶瓷企业,每条生产线将可得到一次性的财政补贴。若201511日后才使用天然气的生产线,不再享受该优惠。在企业改用天然气后,对每一条生产线一次性奖励50万元人民币。目前,肇庆市65家陶瓷企业的268条生产线中,已有9家企业12条生产线使用天然气,13条生产线正在改造,37条生产线已签订改造协议,而对未改用天然气的81条生产线实施了停产。

2011年,东莞发布《东莞市小功率燃煤锅炉淘汰或改造项目财政补助实施方案》,根据《方案》,企业在20101230日前完成淘汰或改造,每蒸吨锅炉给予4万元财政补助;20111231日前完成淘汰或改造的,每蒸吨锅炉给予3.5万元财政补助;20121231日前完成淘汰或改造的,每蒸吨锅炉给予3万元财政补助。按此计算,4蒸吨/小时以下(含4蒸吨/小时)的燃煤锅炉最高可获财政补助16万元,使用8年以上10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最高可获财政补助40万元。根据《方案》,企业有三类情形享受不到财政补助,包括逾期未完成锅炉淘汰或改造的、淘汰燃煤锅炉后不再保留或使用锅炉的、50家开展锅炉更换或改造使用水煤浆的试点企业则根据规定给予水煤浆锅炉改造补贴。

四川

2014年以来,成都市成华区按照每人每月27元的标准,按季度向包括龙潭、青龙、二仙桥、万年场在内的11个街道6900余户居民发放煤改气补助金。

内蒙古

2013年的煤改气项目初步估算投资工程款为2.97亿元。其中,设备更换、锅炉房改造及装饰工程由政府全额投资,涉及的二次管网、分户供暖和建筑节能改造按市政府原有政策执行,配套市政燃气管网建设工程投资由呼市中燃公司自行解决。

煤改气工程的实施,可有效提高供暖质量,使居民供热条件大为改善。同时煤改气后,呼市政府对居民燃气供热实施营运补贴,居民执行热价不变。其补贴标准为在每15立方米每平方米每采暖季的天然气使用定额内,每立方米天然气补贴0.8元,超出使用定额部分不予补贴。补贴范围只限于居民供热,不含燃气壁挂炉供热,公建用户原则上不予补贴,中央及自治区驻呼单位的补贴资金自筹解决。

青海

日前,西宁市城北区环保局、煤改气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城北区2014煤改气项目验收及补助资金发放会,对此前煤改气工作的总结及查找问题和不足,并坚持补助引导与强力推动相结合的原则继续更好地完成煤改气任务。

新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20127月公布《2012年乌鲁木齐市燃煤供热锅炉实施天然气改造相关优惠措施》,纳入2012年煤改气计划的单位,可享12万元/蒸吨补贴。2012煤改气除享受补贴外,政府还将对固定资产投资给予进一步支持,补贴总额原则上不超过工程建设总投资的50%。同时,政府优惠措施明确,对新建燃气锅炉房用地,国土部门应优先进行划拨和调整,并作为市政公用建设用地无偿提供给供热单位。对实施煤改气的单位(业主),其供热区域内的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优先考虑纳入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并按照相关政策给予补贴。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三十团为进一步贯彻落实2014年兵团十件实事安排部署,推进柴煤改气工作快速开展,减轻团场困难职工、困难家庭的经济负担,确保团场居民实现搬得进、用得起、住得好的安居目标,该团认真落实柴煤改气政策。制定了《三十团2014柴煤改气实施办法》,并成立了领导小组,负责柴煤改气摸底、上报公示、发放和督导工作。补贴的主要对象为低保户、五保户、因伤病致贫的困难人员;在团场城镇集中居住区居住,并且愿意使用或已经使用燃气(管道天然气、液化气、石油气)的困难职工、困难家庭;其他符合政策性条件的人员。并每户补助400元燃气补贴和200元燃气灶具购置费补贴。并对此项工作建立公开评议、严格审核、及时发放的工作机制,切实符合条件的纳入补助范围,已使用燃气家庭名单,单位审核意见,燃气及灶具购置票据,补助资金发放领取凭证等,确保将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户。同时,还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广播、黑板报、标语等多种形式在全团范围内广泛开展宣传,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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