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鼓励签订三年以上煤炭中长期合同
责任编辑:cnlng    浏览:616次    时间: 2021-11-30 15:58:21      

免职声明:本网站为公益性网站,部分信息来自网络,如果涉及贵网站的知识产权,请及时反馈,我们承诺第一时间删除!

This website is a public welfare website, part of the information from the Internet, if it involves the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of your website, please timely feedback, we promise to delete the first time.

电话Tel: 19550540085: QQ号: 929496072 or 邮箱Email: Lng@vip.qq.com

摘要:11月29日,陕西省发改委就做好2022年度陕西省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录入、汇总工作发出通知,要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煤炭供需形势,积极签订履约煤炭中长期合同,合理安排生产计划,稳定市场预期,减少煤炭价格波动,优化运力配置,提升运输效率,努力建立产运需稳..

分享到:

11月29日,陕西省发改委就做好2022年度陕西省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录入、汇总工作发出通知,要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煤炭供需形势,积极签订履约煤炭中长期合同,合理安排生产计划,稳定市场预期,减少煤炭价格波动,优化运力配置,提升运输效率,努力建立产运需稳定合作长效机制,有效促进煤炭市场供需平衡,持续推动上下游行业健康发展,全力保障煤炭稳定可靠供应和能源安全。

按照要求,煤炭中长期合同的供应方原则上覆盖陕西省所有煤炭生产企业,煤炭企业要结合核定产能和实际生产情况,签订的煤炭中长期合同应达到自有资源量的80%以上。2019年以来,核增产能煤矿核增部分签订比例要达到90%以上,并且核增部分全部与发电供热企业签订电煤中长期合同,确因运输条件或煤质制约无法完成签订的,由核增煤矿的上级单位在本(集团)公司所属其他煤矿调剂完成签订兑现。

煤炭中长期合同的需求方重点覆盖发电供热企业、纯供暖企业、承担政府煤炭储备任务的储备基地,以及化肥生产企业等重点用户单位,鼓励冶金、建材、化工等其他行业用户继续签订煤炭中长期合同。2022年,发电供热企业煤炭中长期合同必须全覆盖。

鼓励签订三年以上煤炭中长期合同。煤炭中长期合同原则上以年度合同为主,纯供暖企业可签订覆盖采暖季的季节性合同,承担政府煤炭储备任务的储备基地可根据“淡储旺出”的原则签订批次性或者淡旺季季节性合同。鼓励供需双方建立长期稳定战略合作关系,签订3-5年有明确价格机制的中长期合同,其中规模以上用煤企业的3年及以上合同签订量原则上不低于年度中长期合同总量的50%。


】【打印繁体】【投稿】 【收藏】 【推荐】 【举报】 【评论】 【关闭】【返回顶部
今日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