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价:机制、手段与电力改革(二)
责任编辑:zoko    浏览:2641次    时间: 2014-06-11 10: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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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电价内生机制对资源优化配置至关重要电价机制是市场配置资源的核心要素。理论上的探讨将是比较抽象的,涉及到价格与供需变化互动在资源优化配置中的作用。在此,我们以水电的本地消纳和外送安排举例说明。我国的四川、云南等地水电资源极其丰富,水电是当地消纳、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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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价内生机制对资源优化配置至关重要

电价机制是市场配置资源的核心要素。理论上的探讨将是比较抽象的,涉及到价格与供需变化互动在资源优化配置中的作用。在此,我们以水电的本地消纳和外送安排举例说明。我国的四川、云南等地水电资源极其丰富,水电是当地消纳、还是外送符合总体效率原则,是一个在任何尺度(小时、天、季度、年、中期与长期)都处于变化中的问题。短时的需求波动、水库的来水波动与季节性丰枯差异、本地与目标地的需求年度变化与供应平衡、长期的电源结构等,都会影响水电的“最优流向”。这种市场的瞬息变化,是行政性定价与根据成本变动调整根本无能为力的,从而会造成资源优化配置的障碍。

根本上,水电的本地使用、就近消纳无须付出长距离外送成本(这属于交易成本,属于整体上需要尽可能减少的部分),是大部分情况下的有竞争力的选择。一般而言,在充分满足本地需求的基础上才有外送的动力,也只有这样,才是符合全局最优的选择。但是,历史上(比如2012年),四川电网在丰水期都曾经出现本地用电紧张局面,这不能不说是资源的严重错配。僵化的规划体制、缺乏电力市场发现性价格是根本性的原因。

由于电力传输高损耗的特点,过大范围(比如超过1500公里,电力传输成本将超过总用电成本的25%以上)的调配在多数情况下都不会是资源优化配置的方向。在一个起作用的电力市场中,即使存在物理上的连接,这样的电力潮流流向即使短期存在,长期也是不可持续的,因为它将刺激电力受入地区更低成本机组的建设。随着中国市场化程度的提高、交通基础设施的改善与统一市场的建设,东中西部的要素价格将进一步趋同,能源运输成本的大小将成为决定资源优化配置方向的重要、甚至决定性的因素。

大用户直购电机制与限制高耗能的政策

目前,作为电力体制改革的起步,大用户直购电以其操作较为直接、能力建设要求与复杂程度相对较低有望成为积极推进的政策。但是,大用户直购电可能会使高耗能行业享受比现在更低的电价水平。这一点引发了相当多的争议,颇有中国特色。

大用户直购应该是一种机制,属于供用双方直接见面,通过类似“双向拍卖”的方式确定双方均可以接受的电力价格的交易行为。限制高耗能产业,应该属于政策限制,属于手段的范畴。最起码,不能因为高耗能可能获得较低的电价,就认为大用户直购电是不对的。如果限制高耗能被认为是正当的目的,需要通过抬高其面临的电价限制其发展,那么加税抬高其能源成本属于局部政策手段。不应该因为高耗能可能因直购电享受更低的电价,从而“投鼠忌器”,就限制一般性的整体经济机制安排发挥作用。

更进一步,从根本上讲,对于高耗能的限制理由应该在于其环境的负外部性,这一问题的解决有赖于环境标准的提高与执行的刚性。高耗能并不具有“原罪”,其用电行为并不存在负的外部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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