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层气明年启动大规模商业化 提防投资虚高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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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摘要:国务院的一纸修改令,终结了中联煤层气公司对煤层气对外合作权的垄断。日前,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及国土资源部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扩大煤层气开采对外合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宣布将在中联煤层气公司之外再选择若干家企业,在国务院批准的区域内与外国企业开展..
摘要:国务院的一纸修改令,终结了中联煤层气公司对煤层气对外合作权的垄断。日前,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及国土资源部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扩大煤层气开采对外合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宣布将在中联煤层气公司之外再选择若干家企业,在国务院批准的区域内与外国企业开展煤层气合作开采的试点工作。但是,由于外界对行业前景过于乐观,行业已过早地出现了虚高现象,盲目投资、盲目重复建设正充斥其中。 在国际能源局势趋紧的情况下,作为一种优质高效清洁能源,煤层气的大规模开发利用前景诱人。煤层气的开发利用还具有一举多得的功效:提高瓦斯事故防范水平,具有安全效应;有效减排温室气体,产生良好的环保效应;作为一种高效、洁净能源,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开发利用的市场前景十分广阔。正是人们对于煤层气的发展前景的预期,是煤层气的在发展初期就出现了过热的势头。 技术难题 煤层气的最大“拦路虎”依然是技术难题。目前的技术只能解决一小部分煤层气资源,利用率很低。正是当前能源环境的紧张,让人们对煤层气寄予厚望,反倒是掩盖了技术本身的弱势。目前全国探明储量只占资源量的千分之三,处于非常低的水平,因为我国煤层特殊的"三低"(低压、低饱和、低渗透)地质条件,需要适合中国特点的技术攻关,国家还因此成立了研究中心。目前我国只是沁水南部地区具备开发的条件,还有许多地区需要大量勘探工作,盲目投资只会造成浪费。 市场已现过热 煤层气产业整体有些过热,过热的一个明显特征是“抢地盘”现象突出—煤炭和煤层气公司争夺煤层气资源时有发生。煤炭探矿权管理归各省区,煤层气探矿权的管理权则在国土资源部,在具体开发中出现矿权重叠问题,致使相关部门、企业之间产生了经济利益和管理权限方面的分歧,各自为政、自行发展,产业开发难成气候,地方与企业参与煤层气开发利用的动力不足,这些问题严重阻碍了煤层气的抽放与利用。我国煤层气发展中面临的另一个重大误区在于,目前我国只将煤矿瓦斯作为灾害气体来治理,而不是作为一种独立矿种来开发,附属于煤炭,在灾害治理和产业发展上急功近利。 另外,我国煤层气开发潜力较大的地区,还相对缺乏配套的管网设施,使得煤层气生产与市场脱节。同时,市场需求不能对煤层气的开发起到强有力的推动作用,加大了煤层气开发的风险。目前我国煤层气田规模不够大。目前需要做成几个大规模的样板,才能推向真正的大规模商用。 中金亿观点 煤层气产业除了面临技术、矿权归属等迫切需要解决的难题外,资金的导向也是一大瓶颈。实际上煤层气投资正处于尴尬境地:一方面各种资金蜂拥而至,另一方面资金与产业链的对接却不通畅。给注入的资金的埋下隐患。在目前的情况下,银行应谨慎进入该行业。 在信贷投放风险方面,主要的风险来自于煤层气利用的技术薄弱以及项目前期投入和运营管理费用都比较高,限制了煤层气大规模开发利用。基于以上问题,银行可以考虑以银团贷款的方式向技术实力较强的企业提供贷款,这样在保障利息收入的同时,可以减小银行面临的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