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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澳大利亚Arrow能源有限公司(AOE.AU)澳洲总部主管投资者关系的经理安德鲁(Andrew Barber)3月11日告诉《财经》记者,“到目前为止,除了来自壳牌和中石油的建议书,Arrow没有收到来自其他公司的要约。”他表示,关于收购谈判的最新情况将即时发布在澳洲交易所和Arrow..
澳大利亚Arrow能源有限公司(AOE.AU)澳洲总部主管投资者关系的经理安德鲁(Andrew Barber)3月11日告诉《财经》记者,“到目前为止,除了来自壳牌和中石油的建议书,Arrow没有收到来自其他公司的要约。”他表示,关于收购谈判的最新情况将即时发布在澳洲交易所和Arrow的官方网站上。 中石油此次收购的操作平台为壳牌及中石油共同拥有的子公司澳洲壳牌能源控股有公司(Shell Energy Holdings Australia),双方持有的股份基本上是平分。 中石油表示此事尚处早期阶段,没有时间表。 收购建议书不具约束力 当地时间3月8日,澳大利亚Arrow能源有限公司宣布,收到了来自一个由荷兰皇家壳牌公司(Royal Dutch Shell PLC, RDSB.LN))和中国石油(12.91,-0.03,-0.23%)公司(PetroChina Co., PTR )组建的合资公司的附条件的收购建议书,该建议书不具约束力。 Arrow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的公告称,根据该建议书,Arrow的股东将得到每股4.45澳元现金的对价,外加包括Arrow国际业务在内的新公司的1股。公告中也提到,Arrow此前曾发布过试图为其国际业务进行IPO(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意向。并表示在这个阶段,Arrow董事会建议其股东不要采取任何相关行动,保持观望态度。 北京市亿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春滨律师3月11日告诉《财经》记者,“这是一个不具约束力的附条件的建议书。对双方是没有法律约束力的。这并不是一个要约,而只是双方进入合同前的磋商。发出这个建议书后,根据对方的反馈,在这个基础上双方再谈,然后才是要约和承诺。” Arrow在公告中并披露了Arrow已指定花旗银行和瑞士联合银行作为此次项目的金融顾问,澳大利亚的律师事务所Mallesons作为其法律顾问。 据媒体报道,Arrow拥有大约6150千兆焦耳的澳大利亚最大煤层气储备,由于煤层气可以转换为高价值的液化天然气,所以2008年以来有包括BG Group在内的多家能源公司已经在澳大利亚煤层气领域投资了约200亿澳元。 中石油收购的三个动力 2009年上半年,中石油天然气与管道板块实现经营利润接近100亿元,同比增加37.1%,对总体经营利润的贡献率达到15%,比上年同期提高4.4 个百分点。 中石油有关人士对《财经》记者介绍,中石油计划在未来五年内实现石油和天然气发热量等值。“这意味着,2010年上半年中石油天然气与管道板块经营利润对总体经营利润的贡献率至少要达到20%。”上述人士称。 业内认为,这是驱动中石油收购煤层气的动力之一。此前有报道称,中石化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一位专家认为,Arrow是一家澳大利亚的公司,该公司的煤层气开采技术并不是最先进的,收购应该是为了获取和控制更多煤层气和天然气资源,煤层气开采后也可以液化,运回到国内销售。现阶段,国内的中石化、中联煤、中煤集团都开始涉足煤层气业务,纷纷在国内抢占区块。 中石油集团副总经理喻宝才也在“两会”上透露,去年中石油已具备6亿立方米煤层气的产能,随着技术成熟程度的逐步提高,今年煤层气的产能还会增加。中石油计划,到2015年实现煤层气探明地质储量超过5000亿立方米,年产量达到40亿立方米以上。 中石油得以收购的动力之二,是其海外油气战略去年进展得比较顺利。2009年中石油收购新加坡石油和日本大阪炼厂股份;成立中俄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收购俄罗斯松塔儿石油天然气公司51% 股权,取得俄罗斯东西伯利亚地区两块储量达600 亿立方米的天然气田的勘探开采权。据《财经》记者了解,此前没有任何跨国合资公司能对俄罗斯天然气田实行控股投资。 而在LNG(液化天然气)方面,2009年中石油分别与美孚、壳牌、卡塔尔天然气公司签署三个LNG购买协议,未来几年将从卡塔尔、澳大利亚每年购买725万吨以上液化天然气。 中石油收购的动力之三,是国内强大的天然气需求。2009年上半年,掌握国内近八成天然气供应的中石油集中建设了一批油气战略通道,大幅增加天然气与管道投资,天然气与管道投资比重达到34.7%,提高了17个百分点。 与此同时,2009年中石油天然气销售业务取得长足进步。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中石油设立北京油气调控中心,实现油气管网集中调控;在长输管道沿线设立四个天然气销售地区公司,加强市场掌控力度和用户服务效果。先后成立昆仑燃气、昆仑利用公司,全面进入城市燃气和压缩天然气(CNG)市场,天然气销售从12个省份扩展到目前的全国26个省份。 对于外界认为的中石油此次收购是为践行集团上月23日刚刚出台的新能源业务规划一事,负责中石油发展战略研究的人士称,中石油此次收购虽然有望增强公司煤层气板块,但就整个集团战略而言,中石油继续把资源勘探开发放在首位,保持上游业务的国内主导地位。“新能源目前还只是中石油的战略板块,公司的构想是要慢慢培育”。2月23日,中石油出台新能源业务发展规划。在新能源战略上,中石油将重点发展与主营业务相近的煤层气、燃料乙醇和油砂等新能源。 对于收购Arrow能否顺利通过澳政府的审查,中石油未作过多表述。 来自市场的声音 根据路透社的报道,有分析称,中石油之所以与壳牌结盟,可能是中石油意识到光靠自己很难做成交易,因为监管方面存在风险,而且壳牌已经持有Arrow国内资产30%的股权。而对壳牌而言,和中石油的合作避开了一个潜在竞争对手。 根据《财经》记者从中石油处拿到的关于壳牌公司的资料显示,近些年来,在易采资源越来越难以获得、国有化浪潮高涨等因素的影响下,壳牌的常规油气、尤其是原油生产面临严峻挑战,表现在过去三年中原油产储量逐年下降,导致油气总储量停滞不前,油气总产量逐年下滑。因此,壳牌在业务发展上转而采取了注重油气并举的战略,“以气补油”,使天然气产储量在公司油气总产储量中所占比例逐年提高。 2008年壳牌收购了澳大利亚Arrow 能源公司的部分股份,计划利用该公司在澳大利亚的煤层气资产生产LNG,2009年壳牌决定再斥资24.8亿美元购买该公司的部分资产。 其实,近两年来,壳牌一直在试图对Arrow进行整体收购,曾在去年8月提出约30亿澳元的收购报价,但未能成功。 壳牌中国区总裁原本定于3月11日晚就该事件和媒体进行交流,但临时称身体抱恙无法出席。壳牌中国公关部对此事也不予置评。之前有消息称,壳牌表示正在就此事与Arrow进行磋商。 而市场对于中石油联合壳牌拟收购Arrow一事的前景看法不一。 路透社发表的文章认为,这宗交易可能受到严格审查。在去年力拓撕毁和中铝的195美元的交易合约后,澳监管当局表示,他们更希望中国国有企业对澳洲顶级资源企业的持股比重不要超过15%。 不过也有市场分析人士认为,此次收购并不是中石油全资收购,而是联合壳牌一起行动,相对来说通过澳大利亚政府审批可能性较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