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商务部:中石油中石化须向民营油站放油
责任编辑:hit_lng 浏览:1974次 时间: 2008-03-06 07:3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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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记者昨日获悉,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3月3日发文,要求中石油、中石化要与民营成品油批发企业签订长期供应合同,要保持批零差率,同时双方要严格执行合同。其中,对批发企业必须保持5.5%~7.0%的空间,而对零售企业要保持4.5%的空间。业界认为,此举有利于解决民营企业油..
记者昨日获悉,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3月3日发文,要求中石油、中石化要与民营成品油批发企业签订长期供应合同,要保持批零差率,同时双方要严格执行合同。其中,对批发企业必须保持5.5%~7.0%的空间,而对零售企业要保持4.5%的空间。业界认为,此举有利于解决民营企业油源问题,但是能否得到彻底执行将还是一个难题。 民企超范围卖油要减供 通知称,民营批发企业应当与零售加油站签订长期稳定的供油合同,并经由所属加油站和已签订合同的零售加油站向社会销售成品油,而民营零售加油站可以选择与中石油、中石化两集团公司所属批发企业,或者具备资格的民营批发企业签订长期供货合同。 对于民营成品油批发企业,两部委称,中石油和中石化要合理供油。中石油、中石化负责向签订长期供货协议的民营批发及零售企业供油,供需双方应严格履行协议条款。对民营批发企业向其所属加油站和已签约零售加油站以外销售的,中石油、中石化可以相应核减供油数量。 对此,业界人士反映,其实中石油、中石化一直与民营企业有供应协议,但是一直以来,都没有得到严格执行,“当成品油比较充裕的时候,在两集团以外的油品价格比较低,民营企业就绕开两大集团采购;而当成品油比较紧张的时候,两大集团为保证自己的加油站不断油,又减少或者不向民营企业供油。” 广东省石油行业协会副秘书长范小平认为,此次通知实际上是去年8月,外界呼吁两大集团每年给予民营企业一定量成品油资源的措施落实,但这在操作上很难实现。他建议,“最好是能够规定一个底线,比如不管你供应紧张还是宽松,民营企业必须向签约的两大集团采购多少油,而两大集团也必须保证这个量。一方违约,就通过法律渠道解决。” 需保证民企油站的利润 两部委要求,向民营企业供油必须要给合理的利润空间,中石油、中石化对民营批发企业供应的成品油价格,由双方在按国家规定的实际零售价格基础上倒扣5.5%~7.0%之间协商确定。中石油、中石化供应系统外零售加油站的成品油批发价格,继续执行国家规定的按实际零售价倒扣不低于4.5%的规定,合理定价。 据了解,批零差率是在成品油供应紧张的时候,民营企业最头痛的,但是此次规定,外界也认为炼油厂将是一个难题。广东油气商会油品部部长姚达明表示,目前成品油为6300元/吨,而零售价只有6000元/吨,批零倒挂非常严重,如果保持这个差率,相当于炼厂是要5800元/吨以下卖油给民营企业,炼厂的积极性会受到打击。能不能保持供应量是一个问题,如果并不能保持所有的量,就会变成“批条子供应”、“走关系供应”。 同时,通知规定,没有批发牌照的地方炼厂,成品油一律交由中石油、中石化批发,不得走其他渠道。姚达明认为,两大集团如何出价,将是一个问题。 -观点 油企重组 倾向本土消化 在通知中,广东省石油行业协会副秘书长范小平认为,这两条意见的提出,实际上是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发出一个信号:成品油批发领域重组会倾向于本土消化。 据分析,根据中国加入WTO的承诺,成品油批发领域已经向外资企业放开,一些有地缘关系的民营批发企业成为外资并购的热点。但是,此次通知显示,国家希望中石油、中石化要加快收购重组,民营企业之间也要加强联合重组,不要让外资企业控制这些民营企业。而广州市一家拥有加油站的民营批发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原来中石油、中石化与民营企业因为业务的关系,历来都是一种松散的关系,而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则希望通过中石油、中石化通过收购重组、参股、联营等方式将关系向“紧密型”过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