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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4月10日,记者从东莞市发改局获悉,本月起东莞取消商住小区实行临时台变电价规定,供电部门对相关实行临时台变电价的商住小区执行省发展改革委规定的目录定价。东莞市发改局要求供电部门加快对 “一户一表”改造进度。在对居民用户进行电表改造过程中,不得再向居..
4月10日,记者从东莞市发改局获悉,本月起东莞取消商住小区实行临时台变电价规定,供电部门对相关实行临时台变电价的商住小区执行省发展改革委规定的目录定价。东莞市发改局要求供电部门加快对 “一户一表”改造进度。在对居民用户进行电表改造过程中,不得再向居民用户收取电表改造费用。
临时台变电价是指供电部门对目前暂时无法全面接管抄表到户的商住小区、楼宇实行的临时电价。根据相关规定,尚未实现抄表到户的商住小区一般工商业用户执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相关共用设施用电及损耗可通过租金、物业费、服务费等方式协商解决,不得通过加收电价及电费的方式解决。对于转供电情况特殊,转供电主体经与分表用户协商,可采用电量分摊的方式解决,不得提高分表用户的电价标准。
东莞市发改局要求,供电部门加快对 “一户一表”改造进度,对于具备条件的,要主动服务,尽快实现直接供电。在对居民用户进行电表改造过程中,不得再向居民用户收取电表改造费用。商住小区应根据供电部门“一户一表”的要求和条件,积极推动抄表到户工作,减少转供电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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