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液化天然气加注码头设计规范(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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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料软管的设置。1 目前除过奥氏体不锈钢波纹软管的设计温度能耐-196℃的低温外,也有其他新型材料能满足要求;2 本款是依据《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R0004-2009第6.13条制定的;3 在卸料软管前端或末端设安全拉断装置,以防止在卸料软管未脱离时,罐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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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软管的设置。

1  目前除过奥氏体不锈钢波纹软管的设计温度能耐-196℃的低温外,也有其他新型材料能满足要求;

2  本款是依据《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R0004-2009第6.13条制定的;

3  在卸料软管前端或末端设安全拉断装置,以防止在卸料软管未脱离时,罐车/运输船驶离停车/停船位而引发安全事故。

6.2.6  卸料采用卸车(船)臂连接时,其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卸车(船)臂的设计压力和设计温度应与加注管道系统相适应。

2  卸车(船)臂应有紧急脱离装置。

3  卸船臂应在液化天然气运输船的正常漂移范围内与其随动,并具有在液化天然气运输船漂移出正常范围时提供声光报警的范围检测系统。

4  卸车(船)臂应采用独立的支撑结构。

6.2.7  连接液化天然气罐车(或运输船)的卸液管道上应设置切断阀和止回阀,气相管道上应设置切断阀。

【条文说明】6.2.7  为了保证卸车/卸船过程的安全,卸液管道上设置切断阀和止回阀,气相管道上设置切断阀。

6.2.8  在液化天然气卸料处,宜配置氮气管吹扫接头,其氮气软管的最小爆破压力应大于公称压力的4倍。

6.3   加注系统

6.3.1 加注作业和卸车作业可共用一泵,当单独设置加注泵时,应按6.2.4卸车泵的技术要求执行。

【条文说明】6.3.1  根据液化天然气加气站工艺设计的经验,加注作业和卸车(船)作业可以错开,卸车量不大时两泵可共用

6.3.2 计量宜采用质量流量计,其性能应满足液化天然气低温工况要求,并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6.3.3 加注系统采用软管连接时,应符合本规范第6.2.5的规定。

6.3.4 加注系统采用加注臂连接时,应符合本规范第6.2.6的规定。

6.3.5  加注区宜配置氮气管吹扫接头,其氮气软管的最小爆破压力应不小于公称压力的4倍。

6.4  蒸发气回收系统

6.4.1  一、二、三级船舶液化天然气加注码头的液化天然气蒸发气(BOG)应回收利用。

6.4.2  四、五级船舶液化天然气加注码头的液化天然气蒸发气(BOG)宜回收利用。

【条文说明】6.4.1、6.4.2  一、二、三级船舶液化天然气加注码头储存量大,加注量大,产生的液化天然气蒸发气(BOG)大,若全部放散,对空气环境质量的影响较大,故应强制性回收利用;四、五级船舶液化天然气加注码头产生的液化天然气蒸发气(BOG)量相对较小,故规定为宜回收利用。

6.4.3  液化天然气蒸发气(BOG)的回收利用宜采用二次液化、发电、供商业及生活利用和就近接入城市燃气管网等方式。

6.5  放散系统

6.5.1 加注码头内的安全放散和人工放散应设集中放散管。

【条文说明】6.5.1  在液化天然气加注码头工程中,常发生液化天然气液相系统安全阀弹簧失效或发生冰堵而不能复位关闭,造成液化天然气喷射,因此液化天然气加注码的各类安全阀放散需集中引至安全区。

6.5.2 放散管管口应高出所在地面5m及以上,并应高出12m范围内的平台或建(构)筑物2m以上, 平台或建(构)筑物不应进入放散管管口水平10m以外斜上45°的范围之内。

【条文说明】6.5.2  本条依据《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与防火规范》GB50183-2004的有关规定。规定的目的是避免放散天然气影响附近建、构筑物及平台上人员的安全。

6.5.3  放散管管口不应设防雨罩等影响放散气流垂直向上的装置,放散管底部最低处应有排污措施。

【条文说明】6.5.3  为保证放散气体迅速排出系统外,放空管道应保持畅通,不得有阻碍气体放散的设施,辟如防雨罩、弯头;放空管道中可能积存液体或雨水等,阻碍放散气体排出,故放散管底部应有排污措施。

6.5.4  低温天然气系统的放散气体应经加热器加热成比空气轻的气体后方可排入集中放散管。

【条文说明】6.5.4  放散的天然气最低温度可达-150℃,当其温度为-112℃时,比重小于空气。为保证放散的低温天然气能迅速上浮至高空,要求经加热器加热成比空气轻的气体后放散。加热器一般采用空温式气化器或电热器,低温天然气经加热器加热后,一般比环境温度低-10℃,可以满足放散天然气的温度要求。

6.6  管道系统

6.6.1 液化天然气管道和低温气相管道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液化天然气管道的设计压力不应小于阀被关闭或流体不流动时在最高环境温度下气化所能达到的最高压力,泵出口管道的设计压力不应小于吸入压力与泵扬程相应压力之和。管道设计压力且不应小于最大工作压力的1.2

2 管道的设计温度不应高于-196

【条文说明】6.6.1  液化天然气管道为工业金属管道,其工作压力与工作温度有一定的关系,而环境温度又可以影响到工作温度。本条的依据为《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GB 50316-2000(2008年版)的有关规定。

  管路系统的设计温度要求同液化天然气储罐。设计压力的确定原则也同液化天然气储罐,但管路系统的最大工作压力与液化天然气储罐的最大工作压力是不同的。液相管道的最大工作压力需考虑储罐的液位静压和泵流量为零时的压力。管道设计压力不应小于最大工作压力的1.2倍参考《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 50156-2012(2014年版)。

6.6.2 使用温度低于-20℃的管道应采用奥氏体不锈钢无缝钢管,其技术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流体输送用不锈钢无缝钢管》GB/T 14976的规定。

【条文说明】6.6.2  本条参照《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2006。

6.6.3  低温阀门的选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低温阀门技术条件》GB/T 24925的有关规定,低温紧急切断阀的选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低温介质用紧急切断阀》GB/T 24918的有关规定。

6.6.4  自动控制的阀门均应有手动操作功能。

6.6.5  液化天然气管道的两个切断阀之间应设置全启封闭式安全阀,泄压排放的气体应接入放散管。

【条文说明】6.6.5  为防止管道内低温液体受热使其压力升高而造成管道爆裂,特制定此条。

6.6.6  低温管道应根据设计条件进行柔性计算,设置必要的防止热胀冷缩措施。管道补偿和管道支架设置应考虑管道支架基础位移、水工结构位移等对管道应力产生的影响。

6.6.7  当码头与陆域连接采用多段栈桥连接时,栈桥上的管道连接方式应满足栈桥转向和装拆的使用要求。

6.6.8  加注码头水陆域交界处的液相管道应设置可远程操作的紧急切断阀;卸车(船)口的进液管道应设切断阀和止回阀。

6.6.9 低温管道所采用的绝热保冷材料应为防潮性能良好的不燃材料,或外层为不燃材料,里层为难燃材料的复合绝热保冷材料。低温管道绝热工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设计规范》GB 50264和《设备及管道绝热技术通则》GB/T 4272的相关规定。

6.6.10  低温管道宜采用焊接连接。公称直径不大于50mm的管道与储罐、容器、设备及阀门可采用法兰、螺纹连接;公称直径大于50mm的管道与储罐、容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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