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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11月1日颁布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998年9月1日颁布实施)。 3、《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 4、《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1月8日发布)。 5、《通江县人民政府突..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11月1日颁布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998年9月1日颁布实施)。 3、《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 4、《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1月8日发布)。 5、《通江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2005年12月28日发布)。 6、《通江县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预案》(2006年9月10日发布)。 7、《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强高压油气田井控管理和防硫化氢中毒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川安监〔2006〕227号)。 8、《石油与天然气钻井、开发、储运防火防爆安全生产管理规定》(SY5225-2005)。 9、《含硫油气井安全钻井推荐作法》(SY/T5087-2005)。 10、《钻井井控技术规范》(SY/T6426-2005)。 11、《天然气井工程安全技术规范》(Q/SHS0003.1-2004)。 12、《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石油与天然气井井控管理规定(试行)》(中国石化安〔2006〕47号)。 13、《中国石化重特大事件应急预案》(中国石化安〔2005〕651号)。 14、《中国石化集团公司西南石油局(分公司)井喷失控应急预案》(2004年7月1日实施)。 三、气井分布、事故类别 (一)气井分布 1、生产井2口:河坝1井、河坝2井。 2、勘探井2口:河坝101井、新黑池1井。 3、开发井4口:河坝1—1D井、HJ203H、HF203、HF302。 4、试气井1口:马2井。 5、平场待钻井4口:母1井、马101井、马102井、马201井。 6、天然气管道:天然气主管道48公里,城镇燃气管网25公里,液化气充装站2家。 (二)事故类别 我县涉及天然气事故主要有井喷失控、硫化氢中毒、发生溢流、生产生活中发生火灾、容器爆炸、其它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烫及其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