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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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1 总则 突发环境事件具有暴发突然、起因复杂、判断困难、蔓延迅速、危害严重、影响广泛的特点,易产生连锁反应。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和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突发环境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威胁本市的环境安全。 北京是中国的首都,作为现代化的国际大都市,人口稠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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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突发环境事件具有暴发突然、起因复杂、判断困难、蔓延迅速、危害严重、影响广泛的特点,易产生连锁反应。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和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突发环境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威胁本市的环境安全。

北京是中国的首都,作为现代化的国际大都市,人口稠密、建筑密集、经济要素高度积聚,政治、文化及国际交往活动频繁,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特别是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不仅会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而且将产生严重的国际影响。按照国家首都、国际城市、历史名城、宜居城市的定位,必须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本市环境保护工作,坚持在发展中解决环境问题,进一步加强环境安全防范和应急体系建设,积极开展风险调查,消除环境安全隐患,降低环境风险,确保首都环境安全。

1.1 编制目的和依据

1.1.1 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有效防范和及时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增强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能力,最大限度降低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程度,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确保首都环境安全,保障首都现代化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1.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本市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1.2 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1.2.1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统一指挥、大力协同、保护公众、保护环境”的总体方针,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指挥有序、分级响应、职责明确、反应灵敏、保障及时、防范有力、协调一致、运转高效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全面提升本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水平和综合应对能力,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纳入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的轨道,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服务。

    1.2.2 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广泛宣传,增强企业、公民的环境安全意识;针对性开展风险源调查工作,提高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加强对突发环境事件风险源的日常监督管理,强化、落实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提高突发环境事件的防范和处置能力,加强整改、努力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力争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消除或减轻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影响。

2)坚持统一领导,属地负责。在市应急委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市、区县两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体系,形成市、区县两级管理,分级负责、分类指挥、综合协调、逐级提升的突发环境事件处置体系。针对突发环境事件的不同类型,实行分类管理。充分发挥各级政府部门的职能作用和各专业队伍的优势,提高快速反应能力。

3)坚持资源整合,综合协作为主。加强部门之间协同与合作,整合现有环境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和环境监测网络,充分利用在京专家资源,建立专兼结合的应急队伍,积极做好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思想准备、物资准备、技术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和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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