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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寒冬已过,进入春意盎然的四月,我国煤炭市场步入传统消费淡季,然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再度下发通知,重申合同煤“限价令”,引起市场普遍关注。 重申“限价令” 4月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关于切实保障电煤供应稳定电煤价格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采取有力..
寒冬已过,进入春意盎然的四月,我国煤炭市场步入传统消费淡季,然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再度下发通知,重申合同煤“限价令”,引起市场普遍关注。 重申“限价令” 4月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关于切实保障电煤供应稳定电煤价格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采取有力措施,保障电煤供应,稳定电煤价格。从《通知》内容来看,与2010年12月10日发展改革委公布的《关于做好2011年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的通知》一脉相承,再度强调了2011年重点合同电煤价格维持2010年水平不变,并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涨价等问题。 专家分析认为,在需求淡季时发展改革委重申“限价令”,一方面是为了提高电煤合同履约率;另一方面意在未雨绸缪,预防煤价快速上涨提前到来。 中国煤炭运销协会副会长梁敦仕告诉记者,从过去的3个月情况来看,2011年我国电煤合同执行状况良好,除了局部地区出现电煤供应紧张外,全国电煤供应整体较为平稳。但是在煤炭价格方面,一组数据可以一目了然地看出发展改革委的担心。秦皇岛煤炭市场网的数据显示:2011年3月底发热量为5500大卡的电煤报价区间是每吨770-780元,去年同期价格仅为每吨670-680元;而2011年合同煤均价约为每吨520元,按照国家的“限价令”要求与去年价格持平。 华东一国有电厂驻秦皇岛采购人员告诉记者,如果合同煤供给量不足,电厂就不得不采购市场煤以补充需求。如今虽然已进入用煤淡季,但市场煤价格依然淡季不淡,这让电力企业感到担忧。 高合同量并不意味着高兑现率 中国煤炭运销协会的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全国煤炭合同汇总总量超过15亿吨,与发展改革委下发的9.32亿吨铁路运力框架量相比,超了6亿吨。 虽然合同签订比较顺利,但最终合同能否按质按量兑现,却是另一个问题。一直以来,国内煤炭合同兑现情况存在两种版本“打架”的现象。以2010年为例,煤炭企业方面公布的合同兑现率在90%以上,而电力企业却表示合同兑现率不足60%。 煤炭市场专家李朝林告诉记者,煤炭企业和电力企业之间统计方式不同是产生两个版本的主要原因。煤炭企业在统计合同签订情况时既包括和电企等下游用户的合同,也包括与中间贸易商签订的合同,因此合同兑现率比较高。 事实上,“煤电顶牛”之势由来已久,每到年末,新一年电煤合同谈判之际,煤电双方往往互不相让。在电煤合同实际执行过程中,煤矿、电企以及铁路等环节均可能出现问题,存在电厂在合同期内丰水期不要电煤,在耗煤高峰要煤时运力又不足的情况;也存在市场煤高涨而合同煤价偏低时,部分煤炭企业不愿意履约,甚至在合同煤中掺杂劣质煤滥竽充数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