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荒”有利于煤电矛盾更好解决(二)
责任编辑:cnlng 浏览:2476次 时间: 2011-06-02 11:5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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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各方压力下,发电集团被迫直接进入市场购入电煤,而电煤价格不断攀高,加剧了发电企业的亏损,也进一步降低发电企业的生产积极性。这种模式显然不可持续。数据显示,超过43%的火电厂2010年出现了亏损。今年第一季度,五大发电集团的损失达到26亿元人民币。而2010年..
在各方压力下,发电集团被迫直接进入市场购入电煤,而电煤价格不断攀高,加剧了发电企业的亏损,也进一步降低发电企业的生产积极性。这种模式显然不可持续。数据显示,超过43%的火电厂2010年出现了亏损。今年第一季度,五大发电集团的损失达到26亿元人民币。而2010年,五大发电集团已经在火电中损失了137亿元人民币,过去三年,其亏损总额也达到了600亿元人民币。 与此同时,各发电企业也不愿意囤积更多的煤炭库存,全国来看,4月底发电厂的煤储量不足以使用两周。对于很多发电企业来说,横竖都是亏损,持有更多的库存反而占用了更多的流动资金,是一种得不偿失的做法。 为了解决电价与煤价失衡的矛盾,2004年末开始,国家发改委颁布了与煤价联动的电价调整机制:如果半年中煤价上涨5%,电价在接下来的6个月中将会上涨相当于煤价上涨比例的70%。从实际执行情况来看,2004年以来,政府4次提高了电价,但整体幅度仅为32%,同期煤价上涨却超过150%。“联动”模式无法被真正执行,也成为制约电力供应的一个瓶颈。 “电网分离”加剧复杂性 “电网分离”等电力系统的改革也加剧了问题的复杂性。 从2002年开始,中国进行了大规模的“电网分离”的改革,改革的初衷是想引入市场竞争来推动电力市场的效率。在相关部委看来,将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分离,使其成为独立的法人实体,这有利于深化市场的竞争,并能有效降低终端用电企业的成本。 改革的初衷固然是良性的。然而,电网企业由于占据了渠道资源,其经营的风险也较小,也没有任何来自竞争对手的压力,因此,电网分离的改革引入的“竞争”完全被转嫁到了发电企业身上。而发电企业连年亏损,降低电价进行市场“竞争”也成为了一场空谈。同时,在发电企业不愿意亏损供电、整体电力供应偏紧的背景下,电网企业却没有太多的选择余地,保障电力供应而非降低电价成为了首要的目标。 与此同时,由于上网电价被严格管制,电网企业事实上处于了“旱涝保收”的地位,对于电网企业来说,其可以通过保障电网系统的正常运营,来赚取上网电价与终端销售电价之间的“保障利润”。而既然电网企业与发电企业之间已经成为了各自独立的实体,任何压缩电网企业利润的政策,都将引发电网企业们的强力反弹。 这种情况下,“电网分离”反而因为创造了更多的利益实体,并削减了原有电力集团的协同效应,造成了政策选择的两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