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用天然气 每升可能涨0.4元
责任编辑:chineselng    浏览:1613次    时间: 2008-01-29 16:08:30    | 来源:采集所得   

免职声明:本网站为公益性网站,部分信息来自网络,如果涉及贵网站的知识产权,请及时反馈,我们承诺第一时间删除!

This website is a public welfare website, part of the information from the Internet, if it involves the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of your website, please timely feedback, we promise to delete the first time.

电话Tel: 19550540085: QQ号: 929496072 or 邮箱Email: Lng@vip.qq.com

摘要: 液化气价格调整过后,11月14日,相关部门开始对天然气价格做出调整。根据吉林省发改委提供的信息,调整后天然气出厂价将在原来基础上,每千立方米提高400元。同时,相关部门决定,液化天然气价格不再执行政府定价。对此专业人士分析,近期长春车用天然气3.3元/升的..

分享到:
      液化气价格调整过后,11月14日,相关部门开始对天然气价格做出调整。根据吉林省发改委提供的信息,调整后天然气出厂价将在原来基础上,每千立方米提高400元。同时,相关部门决定,液化天然气价格不再执行政府定价。对此专业人士分析,近期长春车用天然气3.3元/升的价格将再次上浮,其上浮幅度可能达到0.4元/升,即达到3.7元/升。

  不再执行政府指导价

  14日,记者从省发改委了解到,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调整成品油价格的通知》规定,全国陆上各油气田供工业用户(含天然气发电企业、不含化肥生产和独立供热企业)天然气的出厂基准价格每千立方米均提高400元。

  其中,直供工业用户在现行各油气田工业用气出厂(或首站)基准价基础上每千立方米提高400元;通过城市管网供应的工业用户天然气出厂基准价在现行供城市燃气出厂基准价基础上每千立方米提高400元。工业用气出厂基准价格调整后,将相应提高通过城市管网供应的工业用气销售价格。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供化肥用气、居民用气及通过城市燃气公司供应的除工业用户外的其他用户出厂基准价格不在调整范围。同时,根据相关部门要求,工业用户天然气出厂(或首站)基准价格也暂不上福

  在天然气出厂价格调整的同时,记者了解到,鉴于目前国产液化天然气价格已由市场竞争形成,有关部门决定,各油气田供液化天然气生产企业的天然气出厂价格不再执行中央政府指导价,具体价格将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气油比价不低于0.75:1

  有关人士解释说,目前国内车用压缩天然气销售价格明显偏低,造成车辆改气过于集中,加剧了天然气供求紧张的矛盾。为引导车用天然气合理消费,目前国家有关部门提出,各地要按照与90号汽油零售基准价格不低于0.75:1的比价关系,提高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一步执行到位有困难的地区,可先按不低于0.6:1的比价关系提高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今后随汽油价格调整同步调整到位。

  对此,吉林省某大型成品油经销企业工作人员分析认为,以目前长春市场90号汽油最新零售价格,按照气、油零售比价不得低于0.75:1的规则计算,车用天然气零售价格最低调整为3.51元/升,而按照出厂价格调整的幅度,车用天然气涨幅可能达到0.4元/升。

  企业不得搭车涨价

  记者了解到,根据相关文件,自2007年11月10日起,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陆续调整后,影响出租车和公交车运营成本增支部分,将结合油价调整采取疏导出租车运价,发放临时补贴等措施,稳定出租车司机收入水平。

  燃气公司或天然气销售企业提高的收入,将用于专项存储,由地方财政用于补助因调价影响出租车、公交车增加的支出。国家发改委强调,中石油、中石化要督促下属企业严格执行上述价格政策,不得搭车涨价或擅自提高非工业用户的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在价格调整期间,价格主管部门将加强对天然气价格监督检查。

】【打印繁体】【投稿】 【收藏】 【推荐】 【举报】 【评论】 【关闭】【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