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存在重大隐患煤矿一律停产整改
责任编辑:cnlng    浏览:988次    时间: 2011-04-08 11:5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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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省政府安委办获悉,从4月1日起,全省将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地方煤矿安全生产督查检查,进一步规范复产验收和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等,防止煤矿事故反弹。  此次督查重点是各级政府煤矿复产验收工作开展及履职情况,是否按照复产验收程序和标准开展工作,确保复产煤矿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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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省政府安委办获悉,从4月1日起,全省将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地方煤矿安全生产督查检查,进一步规范复产验收和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等,防止煤矿事故反弹。

  此次督查重点是各级政府煤矿复产验收工作开展及履职情况,是否按照复产验收程序和标准开展工作,确保复产煤矿验收程序和标准符合要求。各级政府及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企业对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巡视组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是否按照隐患整改“五到位”要求,督促有关部门和煤矿企业认真整改,各级政府及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企业对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全国“两会”期间专项监察发现隐患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是否按照隐患整改“五到位”要求,督促有关部门和煤矿企业及时整改。各级煤炭行管部门和煤矿企业“一通三防”管理机构设置和专业人员配备情况;“一能三防”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煤矿企业是否按照国家和省政府要求建立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带班记录是否完整规范,是否建立公示制度等。

  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跟踪督导“一通三防”隐患整改情况,对存在重大隐患或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煤矿要一律停产整改、限时整改,坚决做到隐患不整改不生产,不安全不生产。要督促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现场管理水平,保证安全投入,淘汰落后工艺和设备,切实把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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