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西气东输二线工程廖庆华受贿被判10年
责任编辑:zoko    浏览:1092次    时间: 2014-06-23 14:56:45      

免职声明:本网站为公益性网站,部分信息来自网络,如果涉及贵网站的知识产权,请及时反馈,我们承诺第一时间删除!

This website is a public welfare website, part of the information from the Internet, if it involves the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of your website, please timely feedback, we promise to delete the first time.

电话Tel: 19550540085: QQ号: 929496072 or 邮箱Email: Lng@vip.qq.com

摘要: 审计署6月18日发布2014年第8号公告,公告中显示,2012年12月,广东省惠州市发展改革局原副局长廖庆华因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收缴全部赃款。 审计署在审计中发现,2010年至2011年,廖庆华等人在西气东输二线工程广东惠州市境内的征地拆迁..

分享到:

   审计署6月18日发布2014年第8号公告,公告中显示,2012年12月,广东省惠州市发展改革局原副局长廖庆华因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收缴全部赃款。
   审计署在审计中发现,2010年至2011年,廖庆华等人在西气东输二线工程广东惠州市境内的征地拆迁中,涉嫌收受施工企业贿赂。2011年10月,审计署将此案件线索移送公安部查处。2012年12月,广东省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廖庆华有期徒刑10年,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收缴全部赃款;以行贿罪判处深圳市华宇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原法人代表林小光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打印繁体】【投稿】 【收藏】 【推荐】 【举报】 【评论】 【关闭】【返回顶部
今日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