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中燃公司2010年启动的天然气利用三期工程中,项目动工建设至今已近四年,该公司却未提供出合法、有效的该项目立项审批文件。面对记者采访,宝鸡市发改委称已将2010年8月初作出的立项决定作废,并告知宝鸡市住建局建议宝鸡中燃公司重新履行报批手续,而该公司有关人员称未接到该文件通知,一时谜团重重。
2010年,宝鸡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宝鸡中燃公司)启动天然气利用三期工程。2010年7月上旬,宝鸡市住建局给宝鸡市发改委上报了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宝鸡市发改委于2010年7月17日组织召开了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会,宝鸡市住建局、规划局、环保局及凤翔县等单位及评审专家二十余人参加,宝鸡市发改委评审论证后认定该项目建设方案符合行业准入政策及设计规范要求,并与2010年8月2日以宝市发改投发(2010)547号文批复了该工程可研报告。
2010年8月9日,有关方面研究下发了“宝鸡市天然气利用三期工程建设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要求宝鸡中燃公司加快项目实施。
之后几年里,该工程陆续获得了宝鸡市环保局、市文物旅游局、市住建局和凤翔县住建局等相关部门的各自领域内施工许可。而在过境段凤翔境内,该工程和陕西美能燃气公司却发生了矛盾。
宝鸡发改委:
该工程立项手续不全
陕西美能燃气公司在凤翔有天然气气化工程的建设、运营和管理业务。根据建设内容,宝鸡中燃公司的天然气利用三期工程从凤翔过境,铺设天然气运输管道。尽管该工程注明只在凤翔过境,不开口,不从事经营活动,陕西美能燃气公司认为该工程会损害自身利益,双方发生过矛盾,甚至还起过冲突。
7月15日,记者在凤翔县柳林镇罗家庄村看到,村头几百米外,一台挖掘机正在作业,收割过的麦茬地里,一条深约1.5米的壕沟伸向远方,旁边堆放着输气管道。该村村民罗周财说,6月中下旬,工程队开进了村子麦田里施工。
该三期工程曾发生了一段小插曲。早在2002年4月18日,凤翔美能公司就和凤翔县政府签订了30年凤翔县行政区域内天然气工程投资、建设和运营合同,得知该三期工程从凤翔过境后,凤翔美能公司及时向宝鸡市发改委提交了一份报告,大意为反映宝鸡中燃公司以规划整合为名搅乱宝鸡燃气市场秩序。2010年10月28日,宝鸡市发改委下发了 《关于陕西美能燃气有限公司提出的宝鸡中燃以规划整合为名搅乱宝鸡市燃气市场秩序的紧急报告的答复》(宝市发改投函(2010)9号)文件,明确提出,经宝鸡市发改委研究,将《关于宝鸡市天然气利用三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宝鸡市发改投发【2010】547号)文件作废,同时要求宝鸡中燃公司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重新履行报批手续。次日,宝鸡市发改委下发了《关于对宝鸡市天然气利用三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重新履行报批手续的通知》(宝市发改投函(2010)10号)文件,建议宝鸡中燃公司重新履行报批手续。
宝鸡市发改委办公室主任张银科表示,经初步核实,这两份文件系宝鸡市发改委下发,2010年8月2日宝市发改投发(2010)547号文件作废后,时至今日,该项目在发改委未获批,手续不齐全,原则上不能施工。
宝鸡中燃公司:
未收到项目作废通知
7月16日下午,记者来到宝鸡中燃公司,公司综合管理部主任师军称,这项工程投资大,管线长,安评、环评等相关手续都齐全,不存在手续不全等情况,记者提出宝鸡市发改委已将公司原来的报批手续作废后,师军称公司没接到市住建局文件通知,自己不清楚。
宝鸡中燃公司天然气利用三期工程主任周志敬受访时表示,他也没有接到市发改委作废原来立项手续的文件,他仅向记者出示了一份宝鸡市发改委于2012年向市政府发的该工程陈仓门站至凤翔县管线工程建设情况的报告,但并不是项目立项文件。
宝鸡市发改委投资科:
已将项目作废文件下发市住建局
宝鸡市发改委既然已作废立项手续,宝鸡中燃公司为何还公然施工?7月17日上午,记者又来到宝鸡市发改委固定资产投资科,该科科长胡勃称,这两个文件都是2010年的,至今近四年过去了,自己也记不清楚,但确实知道有这么回事儿。
7月24日,胡勃对记者表示,当初,宝鸡市发改委就已将原项目作废、要求该企业重新报批的文件下发给了宝鸡市住建局,也进行了口头通知,至于市住建局有没有告知中燃公司,自己就不知道了,“发改委不直接和企业接触,相关文件精神都是通过市住建局传达的。”胡勃表示。
7月24日上午,宝鸡市住建局公用事业科工作人员王义宏称,自己是2013年进入住建局的,住建局有无收到市发改委该文件、是否向宝鸡中燃公司及时进行了反馈等事,自己并不清楚,他表示会进行调查,如查实确定该文件未及时下发宝鸡中燃公司,会及时让其补办立项手续,并在项目获批前停止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