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今冬供气高峰期矛盾仍然突出
责任编辑:zoko    浏览:1266次    时间: 2014-10-29 09:09:07      

免职声明:本网站为公益性网站,部分信息来自网络,如果涉及贵网站的知识产权,请及时反馈,我们承诺第一时间删除!

This website is a public welfare website, part of the information from the Internet, if it involves the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of your website, please timely feedback, we promise to delete the first time.

电话Tel: 19550540085: QQ号: 929496072 or 邮箱Email: Lng@vip.qq.com

摘要: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日前印发《关于做好2014年天然气迎峰度冬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及时调整天然气销售价格,尽早出台疏导方案和配套措施,争取冬季用气高峰前实施到位。对发生大面积居民用气停、限供情况,要追究责任。  我国..

分享到: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日前印发《关于做好2014年天然气迎峰度冬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及时调整天然气销售价格,尽早出台疏导方案和配套措施,争取冬季用气高峰前实施到位。对发生大面积居民用气停、限供情况,要追究责任。
  我国今年天然气供需形势总体平稳,但冬季高峰期矛盾仍然突出,保供难度较大。《通知》要求,各地努力增供资源,提高供应保障能力,强化需求侧管理和供需形势预测预警,确保居民生活等重点用气需求。
  《通知》强调,健全市场化保障机制。鼓励各地在终端消费环节推行非居民用气季节性差价、可中断气价等政策,促进移峰填谷和节约用气,缓解供需矛盾。加快工作步伐,在2015年年底前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研究采取市场化调节手段,鼓励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研究建立天然气利用领域供气企业及用户信用体系,采集供需双方信用记录。对不签订供气合同或拒不履行合同义务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列入不良记录。同时,建立健全调峰机制,对峰谷差超过3:1、民生用气超过40%的城市及其他具备条件的地区,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快推进储气设施建设。
  《通知》提出,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天然气利用政策》,无序进行“煤改气”以及没有按规定实施有序用气导致居民生活受到影响的,要通报批评。

】【打印繁体】【投稿】 【收藏】 【推荐】 【举报】 【评论】 【关闭】【返回顶部
今日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