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非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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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非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津发改价综〔2021〕355号各区发展改革委,各天然气经营企业、各有关单位:按照国家关于推进非居民天然气价格改革的要求,结合本市今冬明春天然气购进价格实际情况,现就本市2021-2022年供暖季城市燃气管网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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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非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津发改价综〔2021〕355号

各区发展改革委,各天然气经营企业、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关于推进非居民天然气价格改革的要求,结合本市今冬明春天然气购进价格实际情况,现就本市2021-2022年供暖季城市燃气管网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销售价格

按照天然气购进成本与销售价格同向等额联动的原则,本市2021-2022年供暖季城市燃气管网非居民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为: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气价格每立方米3.72元,集中供热用气价格每立方米3.43元。

各天然气经营企业可在不超过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的前提下,综合考虑购气成本、配气价格等因素,自主制定具体销售价格。

二、执行时间

2021-2022年供暖季城市燃气管网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自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执行。

三、有关要求

(一)各有关部门和天然气经营企业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好供需衔接,保障今冬明春的天然气市场供应。

(二)各天然气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价格政策,认真做好抄表计量、价格结算、政策解释、用户服务等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确保全市天然气稳定安全供应。

(三)按照价格管理权限,滨海新区、武清区、静海区、宁河区、宝坻区、蓟州区可结合本区实际制定2021-2022年供暖季城市燃气管网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也可参照执行。

202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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