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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内稳发〔2016〕1号)、《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2019年12月4日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等文件的要求,现将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内稳发〔2016〕1号)、《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2019年12月4日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等文件的要求,现将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鄂尔多斯市瑞洁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天然气供气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鄂尔多斯市瑞洁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嘎鲁图镇神水台村 建设内容:本工程为供气工程,气源起始于长庆油田第二净化厂东侧的纳林河首站长呼天然气管道,接驳处为长呼天然气管道1#阀室,从1#阀室调压计量后敷设长度约4km、管道材质为PE管、管径DN250、管道压力0.4MP的供气管线,为鄂尔多斯市联海煤业有限公司(白家海子煤矿)厂区供气。 项目建设投资:638.68万元。 资金来源:全部为企业自筹。 二、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概述 本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主要为:建设及运营期生态环境影响、建设及运营期间生产安全、卫生和职业健康、火灾爆炸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社会稳定的对策措施要点 针对可能存在的风险,拟采用以下防范化解措施:建设单位必须全面落实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中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对本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识别、分析本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安全生产提供必要的职业病危害防护对策和建议;建设单位在运营过程中应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企业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预防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公示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短信、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与项目单位联系。 2.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的意见或建议,可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向项目单位提出。 五、公示周期 2023年3月28日—2023年4月12日 六、项目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鄂尔多斯市瑞洁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210国道88公里处联系人:郭彦虎 联系电话:15947269143 鄂尔多斯市瑞洁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3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