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兰州城关区全面取缔禁燃区二级煤炭销售点
责任编辑:becryo    浏览:991次    时间: 2017-10-11 11: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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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城关区工信局获悉,为强化燃煤治理有效保障公众健康,根据市区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方案,该局全面开展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二级煤炭销售网点取缔工作,明确提出八家二级网点在10月15日前自行拆除设施并处置存煤。同时联合相关部门街道严查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外销售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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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城关区工信局获悉,为强化燃煤治理有效保障公众健康,根据市区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方案,该局全面开展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二级煤炭销售网点取缔工作,明确提出八家二级网点在10月15日前自行拆除设施并处置存煤。同时联合相关部门街道严查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外销售劣质型煤、有烟煤和半烟煤等劣质煤炭的二级配送网点并吊销其经营资质。

  据城关区工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自城关区于国庆前打响2017-2018年度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以来,该局便启动了对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二级煤炭销售网点清理取缔工作。通过召集辖区各二级网点开展宣传动员,全面传达冬防工作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并向禁燃区八家网点下达限期关闭取缔告知书,要求八家网点于10月15日前限期自行拆除设施、清理场地和处置库存散煤,同时采取定岗定责和包干到人等多种方式,由煤炭监督员对各包干网点告知劝停工作,该局还明确将联合环保和执法、工商以及街道社区等相关单位,对逾期未清理关闭的网点开展专项行动予以取缔。据悉,这八家网点位于盐场堡街道、盐场路街道河北西坪、雁西路工业城附近、小雁滩71号、小雁滩752号、大雁滩摩托市场、张苏滩、雁滩(洁净型煤配送网点)。

  同时该局还将在10月15日前,联合相关部门和街道等严查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外销售劣质型煤、有烟煤和半烟煤等劣质煤炭的二级配送网点并吊销其经营资质;在城区出入口设置卡口对进城煤炭进行检查,没有通行证的运煤车辆一律不允许进入城区;各街道一旦发现运输销售和使用有烟煤、劣质型煤情况立即报区工信局进行查处;由各街道负责加强对燃煤小火炉的管控,安排网格员对燃煤小火炉进行入户登记,包括登记造册燃煤来源、使用数量和小火炉台数,同时联合区工商和商务等部门,取缔禁燃区内市场商户小火炉。此外根据冬防工作要求,完成居民小火炉的取缔,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居民可承受”原则,采取煤改气和煤改电、棚户区改造自然消除、禁燃区强制取缔措施,10月31日前完成1.5万台居民小火炉的改造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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