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出台八项强化措施 本月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再发力
责任编辑:becryo    浏览:1010次    时间: 2017-10-12 09:5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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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10月11日消息 ,为加快改善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唐山市出台《十月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强化攻坚实施方案》,确定八项强化措施,确保完成当月攻坚任务。一是全面落实攻坚行动方案。倒排工期,压实责任,进一步加快电代煤、气代煤户内户外工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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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1日消息 ,为加快改善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唐山市出台《十月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强化攻坚实施方案》,确定八项强化措施,确保完成当月攻坚任务。


一是全面落实攻坚行动方案。倒排工期,压实责任,进一步加快电代煤、气代煤户内户外工程的施工进度,全力推进重点工业企业料场污染治理项目建设,重点行业和燃煤锅炉物料(含废渣)制定无组织排放整改计划,确保按时完成各生产工艺治理工程。


二是抓好涉气重点行业环境监管。加强钢铁、焦化、铸造、建材等行业监督检查,钢铁行业各工序各项污染物排放限值分别执行相关特别排放限制;焦化企业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延长出焦时间;平板玻璃企业生产线燃用煤气的,减少15%生产负荷并达到更加严格的排放限值;水泥企业各污染物排放实行更加严格的排放限值。


三是强化燃煤设施监管。开展燃煤锅炉和煤气发生炉全面排查,对未完成清洁能源置换的一律停产整治;燃料改为生物质的锅炉必须达到相关要求;符合保留条件的燃煤锅炉稳定达到特别限值要求,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和分布式控制系统并联网;轧钢、金属熔炼、耐火材料、陶瓷、石膏板、玻璃棉和岩棉、化工等所有使用煤气发生炉的企业,凡不能置换为天然气的,10月9日起全部停产。


四是加强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管控。涉及排放挥发性有机物工序,完成治理任务并通过验收的,必须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相关工序全部停止生产。


五是强化面源污染管控。开展重点空气质量监测点周边环境治理攻坚,全面排查清理所有涉气、产生扬尘等污染物的点面源;加大道路清扫保洁力度;加大超载、飘洒车辆的查处力度;对达不到“六个百分百”要求的施工工地一律停工整治;严格控制秋冬季秸秆焚烧,全面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开展秸秆禁烧专项巡查。


六是强化移动源管控。严厉查处车辆超标排放违法行为,对柴油车等高排放货运车辆实施全天候、全方位管控;强化车用油品监督管理,开展油品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柴油车错峰运输和监督执法力度,严格落实相关方案要求,加强重点用车企业筛查,企业制定“一厂一策”错峰运输方案,确保货运柴油车辆减少30%以上。


七是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进一步夯实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应急响应措施,有效缓解重污染天气影响。


八是充分发挥市环保指挥中心调度作用。每日对全市大气污染形势进行会商研判,制定管控措施,逐日安排督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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