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包头市创美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日处理20×104Nm3天然气液化项目。
2. 项目位置及生产规模:项目位于包头市土默特右旗新型工业园区内,其东侧为包头市世益新能源LNG厂区及华亿天然气分输站;南侧为振华大街规划延长线。日处理20×104Nm3天然气液化项目。
3. 占地面积:包头市创美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总征地100亩,本项目占地60亩,预留地40亩。
4. 工程投资:本工程总投资为9000×104元,其中设备购置费为4930×104元,占总投资的54.78%;安装费1016.1×104,占总投资的11.29%;建筑工程费822.6×104元,占总投资的9.14%;流动资金319.5×104,占总投资的3.55%;其他费用1911.8×104元,占总投资的
21.24%。其中环保投资为450×104元,占总投资的5%。
5. 工艺流程:本工程生产工艺由原料气调压计量单元、原料气增压单元、天然气净化单元、天然气液化单元及LNG储运单元组成。整个工艺过程调压、增压、为吸附净化、混合制冷剂制冷过程。
二、工程污染分析结论
1 废气污染和治理情况
废气污染源主要包括放散塔 、导热油炉及采暖所用天然气壁挂炉。天然气为清洁能源,污染物的排放量不大。所以本项目废气污染物影响很小。
2 废水污染和排放情况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有软化水系统生产时排放的浓盐水、生活污水系及统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凝液。
生活废水排放量为0.4m3/h(3200 m3/a),厂内设有化粪池及沉淀池,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及沉淀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凝液废水为胺液挥发水分及天然气自带水,产生量为3.6m3/h(28800m3/a),产生的凝液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排入园区下水管网。浓盐水的产生量为1m3/h(8000m3/a),产生的浓盐水与厂区其他废水混合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 固体废弃物处置
本工程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及每年更换的分子筛及活性炭。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3t/a,产生的生活垃圾在厂内统一收集,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分子筛为脱水工艺中损坏老化的分子筛,每年用量为2.4t/a,分子筛是一种硅铝酸盐多微孔晶体,无毒无害,产生的分子筛可用于筑路或填埋处理。活性炭为脱汞工艺饱和的活性炭,每年用活性炭量为1.2t(一年更换一次),工艺中脱出的汞为66g/a(附在活性炭内),由于汞为危险性废物,不能直接外排,产生的活性碳废物由包头市危废处理中心统一处理。
4 噪声控制
液化厂站内的主要噪声源如下:压缩机、空压机、、机泵等。设备噪声级在85-100dB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