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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鄂尔多斯年产60万吨LNG清洁燃料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拟建工程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苏里格经济开发区内,总占地面积700亩,主要建设两条30万吨/年LNG生产线,年产60万吨液化天然气(LNG)。本项目原料气来自气体净化厂,由管道接入..
鄂尔多斯年产60万吨LNG清洁燃料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拟建工程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苏里格经济开发区内,总占地面积700亩,主要建设两条30万吨/年LNG生产线,年产60万吨液化天然气(LNG)。本项目原料气来自气体净化厂,由管道接入厂区,通过单级混合致冷将原料气全液化,采用双包容、低温常压LNG双壁储罐储存。产品采用机械平衡式灌装臂装料,LNG低温罐车公路运输。项目总投资132332万元,年生产8000小时。工程总工期24个月。 二、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鄂尔多斯市中兴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丰 联系电话:0477-8504596 地址:鄂尔多斯市工业园区中兴办公楼 评价单位: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王同成 联系电话:025-85287259 Email:wangtc1979@163.com 传真:025-85287043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蒋王庙街8号 邮编:210042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选址位于鄂尔多斯市乌审旗苏里格经济开发区内,符合内蒙古自治区相关规划及苏里格经济开发区规划要求,交通条件便利,原料来源有保证,工程建设条件均能满足,在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情况下,项目建设可达到环境保护要求,项目选址合理。 (2)项目与产业政策要求相符 对照相关管理名录,本项目生产的产品品种及使用的设备均不在我国规定的淘汰名录之中。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协调配合控制信贷风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产业[2004]746号),本项目的建设不属于目录中的禁止类或限制类项目。 因此本项目符合我国现行的产业政策要求。 (3)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果 选址区域环境噪声现状值较低,昼间和夜间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要求,区域环境噪声现状良好。 地下水各监测点现状监测值均能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93)Ⅲ类水质标准要求,区域地下水水质现状良好。 工程所在地土壤各监测指标均能达到相应标准要求。 总体上项目周围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4)项目建成后不会降低本地区环境质量 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果表明,废气经脱臭炉处理后排放,其最大落地浓度均能达标,对保护目标影响较小。 本项目建成后,厂界各个预测点昼间、夜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 3类标准要求,本项目噪声对周围的声环境影响较小。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原料气净化工段胺洗单元在MDEA溶液脱吸排放的酸性气体,含有一定量的H2S,经高温脱臭炉处理达标后向大气排放。 热油加热炉采用LNG气化的蒸发气BOG,系清洁燃料,燃烧后尾气经20m高排烟筒排放。 冷剂循环压缩机的转轴采用氮气干气密封,会带出一定碳氢化合物,收集至排气总管经火炬烧却排放。 本项目的LNG灌装设施采用了机械平衡式灌装臂,带有密闭性良好的快速连接接头,能最大限度地减少无组织气体逃逸。 2)水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生活污水排入厂区生活污水管网,管道汇集后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经隔油池后的生产污水一起排入开发区污水管网,进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作为中水回用。 3)声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拟采取安装减震枕木、减震机座、加隔音罩和绿化隔离带等降噪措施。在采取上述噪声防治措施后,厂界噪声能满足达标排放的要求。
总结论:本项目建设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工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内蒙古苏里格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08~2020)》的相关要求。本项目产生的污染物采取治理措施后排放,对环境及保护目标影响较小,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实施本报告书提出的相关环保措施后,能满足环保管理的要求,废水、废气、噪声及固废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和安全处置。本工程具有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因此,在认真落实本报告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四、索取简本方式 六、公示及征求意见截止日期: 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09年10月16日起至2009年10月30日止。
公示发布单位:鄂尔多斯市中兴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九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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