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调整海洋伏季休渔制度
责任编辑:cnlng    浏览:399次    时间: 2023-03-15 10:03:24      

免职声明:本网站为公益性网站,部分信息来自网络,如果涉及贵网站的知识产权,请及时反馈,我们承诺第一时间删除!

This website is a public welfare website, part of the information from the Internet, if it involves the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of your website, please timely feedback, we promise to delete the first time.

电话Tel: 19550540085: QQ号: 929496072 or 邮箱Email: Lng@vip.qq.com

摘要:3月13日,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调整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的通告》,进一步调整完善海洋伏季休渔制度。与2021年发布实施的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相比,此次调整主要是将北纬35度至北纬26度30分之间的黄海和东海海域桁杆拖虾、笼壶类、刺网和灯光围(敷)网4种类型渔船休渔结束..

分享到:

3月13日,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调整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的通告》,进一步调整完善海洋伏季休渔制度。与2021年发布实施的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相比,此次调整主要是将北纬35度至北纬26度30分之间的黄海和东海海域桁杆拖虾、笼壶类、刺网和灯光围(敷)网4种类型渔船休渔结束时间由8月1日12时延长至9月16日12时,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并允许该4种类型渔船在休渔期间申请开展专项捕捞。

海洋伏季休渔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规定的重要的海洋渔业资源养护制度,自1995年实施以来,取得了良好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对保护我国海洋渔业资源发挥了重要作用。该制度实施20余年来,历经多次调整完善,休渔时间不断延长,休渔范围不断扩大。此次调整后,北纬35度至北纬26度30分之间的黄海和东海海域桁杆拖虾、笼壶类、刺网和灯光围(敷)网4种类型渔船休渔时间延长一个半月,减少了休渔时间节点,有利于加大海洋渔业资源保护力度,维护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的统一性、权威性。同时,允许上述4种类型渔船在休渔期间申请开展专项捕捞,可以满足渔民群众生产作业需要,促进渔业资源合理利用,推进实施捕捞限额制度,提升渔业治理能力。


】【打印繁体】【投稿】 【收藏】 【推荐】 【举报】 【评论】 【关闭】【返回顶部
今日热点